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公告(2023年第14号)

中国好中医 178 2023-12-25 08:27:02

关于注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公告(2023年第14号)

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2004年第9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年第37号修改)规定,经持证企业主动申请,我局同意注销合肥欣维康大药房有限公司《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自注销之日起,企业须依法停止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服务活动,请社会各界监督。

企业名称

网站名称

证书编号

服务

性质

网站域名

IP地址

注销

日期

合肥欣维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合肥欣维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皖)-非经营性-2021-0131

非经营性

xwkdyf.com

123.57.58.160

2023年07月21日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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