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企业歇业公示(续十八)

中国好中医 213 2023-12-25 08:27:01


合肥市九万里医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合肥市九万里医药有限公司歇业的申请报告》(合九药〔2008〕8号)《关于合肥市九万里医药有限公司新特药分公司歇业的申请报告》(合九药〔2008〕9号)及随文交回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原件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原件收悉。按照《关于加强药品经营企业歇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食药监市〔2008〕180号)规定,同意你公司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歇业。

企业歇业期间,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强对上述企业歇业期间的日常监管,督促歇业企业在歇业期间不得开展药品经营活动。如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内需恢复营业,须向企业所地市局及省局提出恢复营业申请。省局委托相关市局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进行检查,检查合格的报省局发还《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恢复药品经营活动。

附:申请歇业的相关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许可证号

GSP

证书号

许可证

有效期至

歇业

期限

合肥市九万里医药有限公司

桑朝伟

皖AA5510230

A-AH14-237

2019.12.28

企业自主确定

合肥市九万里医药有限公司新特药分公司

桑朝伟

皖AB5510233

A-AH14-238

2019.12.28

企业自主确定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2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小资料: 申请歇业的相关企业信息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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