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强副部长在《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发布会上的讲话

中国好中医 71 2023-12-21 08:25:35


同志们:

    今天,由科技部等16个部门共同制定的《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发布了,这是事关中医药发展的一件大事。我代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向多年来关心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有关部门和新闻界的朋友,表示由衷的感谢!作为中医药行业主管部门,我们将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好《规划纲要》,发展好中医药事业。

    一

    中医药是我国重要的卫生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有潜力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民众对中医药的需求更加迫切,科技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撑作用更加突显,宣传和实施好《规划纲要》的意义也更加重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会议的讲话中,强调要继承和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制订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丰富和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探索治疗疾病的新技术新方法,推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温家宝总理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人大十届五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强调“要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充分发挥祖国传统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重要作用”。吴仪副总理在今年初召开的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推进继承创新,发挥特色优势,坚定不移地发展中医药事业”。《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了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的重点任务。因此,《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的制定和发布,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大力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战略行动。

    近年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有关部门先后开展了多个战略研究,不仅形成了中医药发展的战略思路,还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今天发布的《规划纲要》,也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科技部共同开展的《中医药现代化战略研究》基础上制定的,并且得到了十多个部门的大力支持,是多部门通力合作,共谋中医药发展的具体体现。因此,《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的制定,也是多部门共同支持和推进中医药创新发展的重要成果。

    《规划纲要》客观、科学和全面地分析了中医药发展的趋势、机遇、挑战以及社会发展对中医药的需求,明确了中医药创新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任务,规划了今后一个时期中医药创新发展的蓝图。按照《规划纲要》提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目标和基本任务的要求,切实推进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必将对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是指导今后十五年中医药创新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二

    我认为《规划纲要》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第一,既有整体筹划,又有重点部署

    《规划纲要》对今后十五年的中医药科技创新工作做了全面的、纲领性的规划。既规划了中医现代化科技发展,也规划了中药现代化科技发展,坚持了中医、中药在临床、科研和生产实践中的整体性;既规划了继承和创新中医药理论的任务,也规划了丰富和完善中医临床研究的重点领域,尊重了中医药的发展规律;既规划了中医药的现代化发展,也规划了中医药的国际化发展,体现了以现代化促进国际化的发展思路。

    《规划纲要》在全面规划的基础上,针对中医药科技创新的薄弱环节,突出了两个重点。一是构建创新体系,提高创新能力。《规划纲要》强调在继承的基础上推进创新,明确了通过技术创新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和中药产业技术水平、通过知识创新丰富和完善中医药的理论体系和医疗保健模式的指导思想,提出了中医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要求加强符合中医药自身特点的方法学研究、平台建设与人才培养,不断提高中医药的创新能力。二是加强临床研究,提高服务能力。《规划纲要》突出强调了临床实践在中医药创新发展中的核心作用,提出以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为目标,加大对重大疾病、常见病、疑难病的研究力度,要求注重从临床研究中发现问题、探索方向,强化以临床疗效为基础的中医药基础和应用研究。

    第二,既着眼于长远,又立足于现实

    《规划纲要》提出了中医药创新发展的战略方向,确定了六个体系建设的具体目标,明确了“继承、创新、现代化、国际化”的基本任务,规定了现阶段中医药创新发展的优先发展领域,具有很强的战略性和指导性。

    《规划纲要》充分考虑了医学未来发展趋势和发展模式,结合中医药的特色优势和先进性,提出建立具有我国特点的医疗保健模式的创新思路。《规划纲要》还结合现代科技进步对中医药创新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以及现代生命科学的发展需求,提出了从生命科学的创新发展前沿领域和关键问题突破,加强中医独特认识论、方法论研究的新主张,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同时,《规划纲要》立足于中医药防治疾病的优势,从目前医疗保健的现实需求出发,对中医药理论和技术传承、中医药疗效评价、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以及面向农村和社区的成果推广等提出了要求,体现了科学规划、远近结合,既放眼未来、又立足现实的特点。

    第三,既体现了连续性,又规划了新内容

    2002年国务院发布了《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对中药的标准规范完善、中药产品创新、优势产业培育、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产业持续发展等做了部署。《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在此基础上,对中药现代化发展进一步做出规划,并且领域有所拓展,特点更加鲜明,任务更加具体。更为重要的是,《规划纲要》从中医中药协调发展的要求出发,进行了新的、全面的规划部署。例如,将中医理论体系研究作为重要内容,提出要研究阐明中医独特有效的系统思维模式及其知识体系,研究建立与中医理论和临床诊疗特色相适应的方法学体系,以丰富和发展医学和生命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促进现代医学和生命科学的新发展。

    又如,《规划纲要》将预防保健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提到重要位置。提出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的医疗养生保健理论,完善中医疾病防治、养生保健和诊疗技术体系,加强中医诊疗技术研究及推广等内容,贯彻体现了卫生和中医药工作防治战略“前移”、重心“下移”的方针。

    另外,《规划纲要》还对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中医药创新体系建设和符合自身特点的中医药标准规范体系的构建以及中医技术标准研究等提出了重点要求。

    第四,既遵循科技创新规律,又体现中医药特点

    《规划纲要》在原则把握和内容规划上,从现代自然科学研究可重复、可测量的基本要求出发,强调了加强中医药标准规范建立、创新平台建设和方法学研究等内容,也从中医药的学科特点和实践需求出发,就名老中医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的研究、中医古籍文献的研究、民族医药和民间疗法的整理评价、中医传承方法和个体化诊疗体系的研究等方面进行了重点部署,体现了对医学原本具有的自然和人文两重属性的重视,体现了医学作为以人为本的实践科学的目的回归。

    三

    《规划纲要》的制定,凝聚着国家多个部门及众多专家学者的智慧,来之不易。《规划纲要》的实施更是任重道远,需要我们团结拼搏,克服困难,创造条件,抓好落实。

    贯彻落实《规划纲要》,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大局。要把落实《规划纲要》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将促进中医药创新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要把落实《规划纲要》与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战略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发挥中医药原创优势,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贡献。要把落实《规划纲要》与建立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结合起来,发挥中医药在临床诊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方面的优势和特点,为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做出贡献。

    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实现中医药的创新发展,必须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继承是创新的基础和源泉,创新是继承基础上的突破和超越。继承孕育突破,创新延续守恒,离开继承的创新,必然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脱离创新的继承必然会食古不化、日渐萎缩。我们必须坚持继承与创新的辩证统一,做到继承不泥古,创新不离宗。

    贯彻落实《纲要》,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的通力合作,需要全社会的关心支持。希望各有关部门继续关心支持中医药的创新发展,制订部门落实《规划纲要》的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相互间的协调配合,共同营造中医药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努力创新体制和机制,构建医学产研紧密结合、人才队伍结构合理、多学科共同参与、科技资源充分共享的自主创新体系。积极支持组建以中医药现代化为目标的区域科技协作共同体,引导企业和社会参与。拓展国际合作方式与渠道,通过政府、国际组织、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推进中医药国际化进程。

    贯彻落实《规划纲要》,更需要中医药行业自身的努力。我们要以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规划纲要》贯彻落实工作抓紧、抓实。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都要认真组织《规划纲要》的学习宣传,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实施方案,积极主动地协调政府和有关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完成好《规划纲要》部署的各项任务,全面推进中医药创新发展,大力弘扬中医药传统文化,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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