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中医药科研实验室(三级)评估表(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中国好中医 49 2023-12-21 08:31:02

国中医药科函〔2008〕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
    为落实《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的提高中医药创新发展能力,构建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技创新体系的战略目标,进一步促进中医药科研实验室的建设和规范管理,提高中医药科学研究水平,我局将于近期启动新一轮中医药科研实验室的评估工作。根据《中医药科研实验室管理办法(修订)》和《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级标准》,我们组织制订了中医药科研实验室(三级)评估表和中医药科研实验室(三级)换证评估表(见附件)。现请你们组织相关专家,结合本地区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建设的实际情况,对评估表提出修改意见,并于8月22日前将修改意见电子版反馈我司。
    联 系 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中药科技处  邱岳
    电子邮箱:kjs@satcm.gov.cn
    联系电话:010-65952242

    附件:1.中医药科研实验室(三级)评估表(征求意见稿)
    2.中医药科研实验室(三级)换证评估表(征求意见稿)

 

二○○八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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