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在黄山等地试点并在全省推行的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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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8 / 17
国中医药医函〔2008〕37号
北京、辽宁、上海、浙江、福建、江西、四川、陕西省(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局中医处:
为加强对全国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的监测,为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科学管理、客观决策提供依据,我司组织制定了《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监测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请组织你省(市)监测中心认真研究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08年5月20日前报我司一处。
联 系 人:叶宝东 董云龙
联系电话:010—65955519 传 真:010—65930820
电子邮箱:yizhengsiyichu@126.com
附件:1.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监测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2.《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监测指标体系》说明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