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监测指标体系》意见的函

中国好中医 43 2023-12-21 08:29:49

国中医药医函〔2008〕37号

 
北京、辽宁、上海、浙江、福建、江西、四川、陕西省(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局中医处:
    为加强对全国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的监测,为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科学管理、客观决策提供依据,我司组织制定了《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监测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请组织你省(市)监测中心认真研究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08年5月20日前报我司一处。
    联 系 人:叶宝东 董云龙
    联系电话:010—65955519     传    真:010—65930820
    电子邮箱:yizhengsiyichu@126.com
 
    附件:1.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监测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2.《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监测指标体系》说明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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