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在黄山等地试点并在全省推行的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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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8 / 17
国中医药医函〔2008〕3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我司组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中西医结合急诊临床基地和传染病临床基地确定了重点病种名称,并开展了重点病种临床诊疗方案的梳理总结工作。
为加强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中西医结合急诊临床基地、传染病临床基地、中医药防治艾滋病临床基地等项目建设的管理,我司定于2008年5月上旬在北京举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中西医结合急诊临床基地和传染病临床基地等项目建设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部署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中西医结合急诊临床基地和传染病临床基地等项目建设工作。
(二)讲解《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目标与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协作组管理方案(试行)》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重点病种临床诊疗方案梳理参考体例》。
(三)布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中西医结合急诊临床基地和传染病临床基地等项目的重点病种临床诊疗方案的审核、修改和中医治疗现状评价分析报告的制定工作。
(四)成立急诊、传染病基地建设协作组,研究协作组有关工作。
二、参加人员
各建设项目负责人、科室骨干各1名,以及未参加重点专科建设培训班的建设项目所在医院的主管院长1名。
各建设项目名单见附件1。
三、培训时间
2008年5月8日—9日,5月7日报到。
四、培训地点
北京黄河京都大酒店(北京市崇文区夕照寺中街29号,010—51335588)
五、其他
(一)会议不安排接站,请参加人员自行前往。乘车路线见附件2。
(二)培训费1400元/人(含食宿费),差旅费自理。
(三)请于2008年5月3日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3)传真至中国中医药学会急诊分会。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一处
联 系 人:叶宝东 董云龙
联系电话:010—65955519
中华中医药学会急诊分会
联 系 人:黄利敏
联系电话:010—63329516,51937886
传 真:010—63366376
附件: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中西医结合急诊临床基地和传染病临床基地等项目建设培训班参会单位名单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中西医结合急诊临床基地和传染病临床基地等项目建设培训班培训地点路线
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中西医结合急诊临床基地和传染病临床基地等项目建设培训班回执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