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中西医结合急诊临床基地、传染病临床基地重点病种临床诊疗方案的通知

中国好中医 43 2023-12-21 08:29:47


 国中医药医函〔2008〕35号


各有关单位:
    2008年4月7日,我司印发了《关于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中西医结合急诊临床基地和传染病临床基地重点病种名称的通知》(国中医药医函〔2008〕30号),通知要求各急诊基地和传染病基地确定3个重点病种,截至目前,各急诊基地和传染病基地基本按要求报送了重点病种名称。
    为做好重点病种诊疗方案的梳理、完善、优化、提高工作,根据工作计划安排,请各急诊基地和传染病基地梳理总结本项目重点病种的临床诊疗方案,并于2008年5月6日前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一处(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各急诊基地和传染病基地要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重点病种临床诊疗方案梳理参考体例》(见附件1)要求梳理本项目的重点病种临床诊疗方案。方案梳理要紧紧围绕中医临床,实事求是总结本项目中医治疗方法,并对疗效水平进行初步评估,对中医治疗难点进行客观分析,针对中医治疗难点确定本病种的主攻方向、创新研究思路和攻克难点的措施方法。梳理时可参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重点病种临床诊疗方案梳理样稿》(见附件2)。
    每个急诊基地和传染病基地报送三个重点病种(即各基地报送的重点病种)的诊疗方案。
    二、有关要求
    (一)各急诊基地和传染病基地要实事求是梳理本单位治疗该病种临床实际运用的中医药诊疗方法,不能照搬照抄有关标准、规范和教科书的内容,不梳理西医诊疗方法。
    (二)部分急诊基地和传染病基地报送的重点病种超过3个的,请按3个重点病种梳理诊疗方案。
    (三)各项目梳理的诊疗方案,将成为急诊、传染病协作组确定主攻病种并开展主攻病种评价分析的重要基础,也将作为各急诊基地和传染病基地中期评估、终末评审验收的重要考核内容。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一处
    联系 人:叶宝东    董云龙
    联系电话:010—65955519
    电子邮箱:yizhengsiyichu@126.com
 
    附件: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重点病种临床诊疗方案梳理参考体例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重点病种临床诊疗方案梳理样稿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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