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在2008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中国好中医 48 2023-12-21 08:29:36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开创中医药事业发展新局面
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王国强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同志们:
    2008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是在中医药系统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一系列重要指示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国务院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吴仪副总理亲自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吴仪副总理的讲话站在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和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刻总结了五年来中医药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深刻论述了中医药科学与文化的内涵和价值,深刻分析了中医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深刻阐述了坚持中西医并重与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方针和要求,对今后的中医药工作提出了希望。吴仪副总理五年来三次亲自出席中医药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去年以来多次对中医药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多次出席中医药工作的重大活动,并组织成立了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协调小组,推动有关部门共同支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给了我们强有力的指导、支持和巨大的鼓舞、鞭策。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吴仪副总理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决不辜负吴仪副总理对中医药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倾注的心血,对中医药行业的亲切关怀和大力的支持,对广大中医药工作者的深厚感情和殷切的期望。我们一定要不负重托,团结奋进,开拓创新,推进中医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作出贡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7年工作进展,研究部署2008年工作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明确重点,狠抓落实,团结和谐,奋发有为,努力开创中医药工作新局面。
    下面,我代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讲几点意见,供大家讨论。
    一、认真总结2007年工作新进展,坚定发展中医药事业的信心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以中医医院为主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中医药继承与创新扎实推进,一批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经验、技能得到继承,形成了一批有价值的中医药科研成果,中医药特色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中医药教育和人才培养取得成效,中药产业不断壮大,中医药的国际影响日益扩大,为新时期中医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2007年,中医药系统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习领会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吴仪副总理两次重要讲话所提出的各项任务,推动中医药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是着力于理清和明确中医药事业发展思路,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研究取得新进展
    去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和卫生部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全面研究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的重要指示精神,举全局之力,集各方智慧,开展了11个专题的政策研究,明确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整体思维、系统运行、“三观”互动、科学管理的中医药工作系统及其运行机制,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和文化“六位一体”协调发展的思路,明确提出了深入实施中医“三名三进”、中药“三名三保”和中医药教育“三名三培”工程等发展战略。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关于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讨论稿)》,将提交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讨论,进一步修改后上报国务院。北京、四川等地也组织开展了中医药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
    大力推动中医药立法,《中医药法》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广西、深圳等地中医药、民族医药地方性法规的制定进展顺利。大力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完成了针灸技术操作规范等25项国家标准的起草制定,编制了中医内科、妇科、儿科、骨伤科等一批中医病证诊疗指南。筹建了全国中医、中药等7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内蒙古、新疆等民族地区积极研究制定民族医药标准。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二是着力于建立和健全中医药工作部门协作机制,推动相关部门支持和参与中医药工作取得新进展
    在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下,我们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出台有利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和科技部等16个部门联合出台了《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与国家民委等11个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切实加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与发改委共同编制了《重点中医医院建设与发展规划》,第一批建设单位资金已经到位;在财政部支持下,用于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项目的补助资金由2006年的3亿元增加到6亿元;与卫生部共同修订发布了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完善了相关政策;与食品药品监管局共同起草制定了中药注册管理的补充规定,以进一步体现中药新药研制的规律和特点;与文化部共同推进了将中医申请为世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工作;与教育部、卫生部签署了共建北京中医药大学的协议,并加强了对中医药高等院校教育的行业指导;与商务部共同起草了加快中医药服务贸易的若干政策意见,并着手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的试点工作;人事部出台文件规定中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可免考外语;与卫生部、工商总局等部门加大了对打击假冒中医名义的非法行医和整治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的力度。此外,在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中医药科普知识纳入中小学教材等方面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三是着力于推动和支持各地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推动基层抓好落实创造经验取得新进展
    去年,我们把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积极推动各地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中医药工作进一步得到各地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重视与支持。天津、吉林、山东、广东、四川、重庆、云南、西藏、新疆、江西、陕西、广西、内蒙古、河北、江苏、黑龙江、宁夏等17个省(区、市)成立了省级中医药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广东、湖南、江西等省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了发展中医药的大会,湖南、湖北、江西等省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了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定或意见。四川绵阳、广东惠州等一些地市也出台了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文件。各地普遍加大了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湖南省成立了副厅级中医药管理局,吉林、重庆、广西也都采取不同形式加强了中医药管理体系建设。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加强领导为中医药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与此同时,各地在推动和实施中医“三名三进”工程,抓好中医药服务在基层的落实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大部分省份出台了推动中医药服务进社区、进农村的相关政策,青海等18个省份明确要求提高新农合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山东等6个省份明确要求降低新农合中医药服务报销起付线,北京等21个省份出台了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实施意见,四川实施了“中医药服务基层利民工程”,宁夏建立了社区中医药人员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上海成立了“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讲师团”并定期开展培训。各地涌现出一批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和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是着力于构建和完善中医医疗和保健服务体系,推动中医药服务扩大覆盖面提高可及性取得新进展
    认真贯彻落实吴仪副总理关于“继续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和保健服务体系”的指示精神,着力构建以中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综合医院中医科、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乡镇卫生院中医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中医诊疗及中医门诊部、中医“坐堂医”诊所等为主体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与卫生部、总后卫生部共同召开了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会议,形成了《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标准》,这是自1982年之后首次对综合医院的中医药工作作出部署,受到行业内外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与卫生部在吉林、浙江和四川等地开展了将具有一技之长和实际本领的中医药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的试点,对解决农村具有一技之长中医人员的行医资格问题进行了探索。从试点省份看,这些人员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欢迎。与卫生部协调制定了在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的有关规定,并在河南、河北、陕西、黑龙江等9个省进行了药品零售企业中医“坐堂医”诊所的试点,为规范中医“坐堂医”诊所、促进中医药服务进社区积累了经验。开展了重点中医医院、民族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项目工作,实施了“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项目,加强了社区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还在部分医院开展了小包装中药饮片推广使用试点,对饮片的调剂和管理进行了探索。
    去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吴仪副总理提出的关于开展“治未病”课题研究和试点探索的指示,并作为中医药工作创新服务领域和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努力探索构建融中医预防、保健、养生、康复于一体的中医保健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医“上工治未病”的优势,启动并及时总结交流中医医院“治未病”试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积极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探索将中医药的服务对象由以病人为主拓展到病人、亚健康人和健康人,服务范围由医疗为主拓展到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领域。特别是上海、浙江、广东、广西等地与昆仑炎黄健康保险公司等密切合作,运用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KY3H健康保障模式,在“治未病”的理念、思路、方法、机制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果。
    五是着力于发挥和遵循中医药特色优势和特点规律,推动中医药临床、科研、教育、国际合作等工作取得新进展
    中医药科技工作重点加强了一批与中医临床诊疗紧密相关的理论和应用问题的研究,中医药治疗有优势的重大、疑难疾病和社区、农村常见疾病、中医“治未病”及亚健康中医干预等方面的研究进展顺利,取得了一批新的科研成果。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取得进展,安徽、河南、湖北、云南等15个试点省份的6000多名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的治疗结果表明,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可以明显改善临床症状,提高生活质量,显示出良好的发展前景。
    实施中医类别全科医师、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乡村医生中医专业学历教育等人才培养项目,近三年来累计培养2万多名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有5万多名乡村医生接受了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农村、社区中医药人员的服务能力明显提高。第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和第一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结业,培养了一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和中药技术人才,传承了一批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和经验,为探索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的模式和机制积累了宝贵经验。对基层中医医院院长进行了培训。
    中医药多边、双边合作更加富有成效。首次在世界卫生组织与我国的国家合作战略中将传统医药作为合作内容。中法政府之间签订了中医药合作协议,成立了中法中医药合作委员会并开展了活动。在中俄友好年活动中,温家宝总理对中俄中医药合作发展给予了积极评价。与港澳台的中医药交流与合作有了新进展,我局与香港食物及卫生局签署了关于中医药领域的合作协议。
    六是着力于探索和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推动“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和中医医院文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为充分发挥中医药系统先进模范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倡导行业新风,去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先后作出了向陈海新、王学诗同志学习的决定。为了更好地推动各地的学习,联合中宣部、卫生部、总后卫生部组织了六省的巡回演讲报告团,吴仪副总理亲切接见了报告团的成员,中央各大媒体进行了宣传报导,取得了良好的反响,有力地推动了医德医风建设及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
    大力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弘扬中医药优秀传统文化,把中医药文化建设与中医药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联合卫生部、中宣部等16个部门启动了为期三年的“中医中药中国行”大型科普宣传活动,去年已在北京、河北等8个省市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隆重展开,得到了各地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活动,也探索了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工作的新机制和新平台,增进了协作,锻炼了队伍,树立了形象。大力推进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制定了《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确定了一批重点建设单位。河北刘守真祠堂和上海中医药博物馆成为首批中医药文化教育基地。注重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引导舆论宣传取得了积极效果。
    七是着力于加强和改进中医药部门自身建设,推动中医药部门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求真务实取得新进展
    中医药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吴仪副总理对中医药行业自身建设的要求,深刻认识肩负的历史使命和职能责任,深入开展了建设学习型组织、服务型机关、和谐团队活动,制定了工作方案,努力提高科学领导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在全系统营造团结和谐、奋发有为的环境和氛围。一年来,中医药系统干部职工坚持议全局、抓大事,在思想观念的更新、工作思路的调整、工作方式的改变、工作效率的提高、工作作风的转变、工作机制的健全等方面都有了进一步改进,得到了系统内外的认可。
    通过一年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改革发展的大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医药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议全局、抓大事,坚持加强沟通、协作共赢,坚持团结和谐、奋发有为,才能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不断推动事业向前发展。我们也深刻认识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和决策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心参与的结果,更是广大中医药工作者团结协作、努力奋斗的结果。在此,请允许我代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向与会的同志并通过你们向各相关部门和全国的中医药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中医药工作与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政策法规还不健全,继承不足、创新不够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人才培养还不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文化建设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中医药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加强协调,探索有效途径和办法,下大力气逐步推动解决。
    二、坚持和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发展道路,不断推进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意义深远的大会。大会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为我们做好中医药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联系中医药工作实际,把全体中医药工作者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全体中医药工作者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对中医药工作的方针和要求上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西医并重,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为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发展道路而努力奋斗。
    (一)深刻领会十七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发展道路提出的新要求
    党的十七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体现了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特点和规律。在2008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领导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发展道路的方向、本质、方针、体制、保障、重点、目标作了全面深刻的阐述,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医药系统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理论体系,就是要努力探索和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发展道路。中医药是最具中国特色的诊疗手段和服务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发展道路的一个重要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发展道路必然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现代医药和以中医药为代表的传统医药都得到充分发展、广泛运用、相互学习、优势互补、相互汇聚、共同提高、服务人民、造福人类的道路。我们中医药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为探索和实践这条道路而不懈努力,为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坚持中西医并重”,“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这在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还是第一次,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发展中医药的高度重视和坚强决心,充分表明了发展中医药已经成为全党共识和党的全面工作的重要内容,从而从根本上确立了中医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发展道路中的地位和作用。中西医并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事业的基本政策,是我国卫生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也是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坚持中西医并重,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中西医并重就是要把中医药与西医药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中医药与西医药在法律上、学术上、服务上的平等地位;就是要尊重和遵循中医药的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的需求,把中医药纳入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布局,统筹规划;就是要把中医药作为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的主要方面,同步建设;就是要各级党委政府更加关心和重视中医药,加强领导,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制度措施,为中医药发展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奠定坚实的基础,促进中西医药协调发展,让人民群众共享中西医药发展成果;就是要中医药系统紧抓机遇,真抓实干,把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实施“健康中国2020”战略,努力提高中医药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贡献率,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包括中医药服务在内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宏伟目标。
    (二)深刻理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意义
    科学发展观是党中央立足我国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也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发展道路和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我们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密联系中医药系统实际,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深化对中医药工作特点规律的认识,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制度等突出矛盾和问题,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中医药工作的各个方面。
    中医药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加快发展并努力做到又好又快发展是中医药工作的首要任务,解决中医药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根本的办法是发展。中医药事业只有发展,才能履行好中医医疗卫生公共服务的职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需求,才能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保守和封闭没有前途,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要着力把握中医药发展规律、不断创新发展理念、积极转变发展方式、有效破解发展难题、努力提高发展质量,实现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要认真继承和发扬历代医家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和行之有效的理论思维与特色方法,积极借鉴和吸取现代科技、现代医药的新思想、新经验、新成果,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医药理论和实践,在保持民族性、继承传统性、体现时代性、富有创造性中永葆中医药的生机和活力。
    中医药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为人民健康服务,一切医疗卫生工作都必须围绕保障人民健康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中医药也不例外。中医药从来就是为了解除人民病痛、增进人民健康而存在的,中医药工作孜孜以求的就是服务人民、造福人类。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作为中医药工作的奋斗目标,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作为中医药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作为中医药工作的检验标准,大力弘扬大医精诚的医德医风,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努力形成以人为本的服务模式,充分尊重和实现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获得权,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扩大服务覆盖面,不断提高服务可及性,保证人人享有包括中医药服务在内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真正实现中医药发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中医药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做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医药工作是一项完整、统一、复杂,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多学科的系统工程。只有推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才能化解制约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各种不利因素,调动有利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各种积极因素,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要按照人民群众需求和中医药发展规律,推进中医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和文化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六位一体”全面发展。要正确处理和协调好中医药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中医与中药的关系,中医药、民族医药、中西医结合之间的关系,中医药教育与人才培养的关系,中医药临床与科研的关系,中医药现代化与走向世界的关系,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与中医药传统文化的关系;正确处理和协调好中医药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关系,中医药相关政策措施之间的关系,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要大力推进继承与创新,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使中医药在为人民健康服务中形成更广泛、更深厚的群众基础,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要加强对现有中药资源的保护,实现好有限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要加强对中医药传统知识和技能的保护与发掘,防止传统知识和技能的流失与消亡。要大力弘扬中医药优秀传统文化,为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服务。
    中医药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做到统筹兼顾。统筹兼顾是我们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必须坚持的重大战略方针,是党治国理政的重要历史经验,也是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法。要着眼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着眼于卫生和中医药工作实际,坚持以统筹兼顾这一根本方法为指导,妥善处理好中医药改革发展中的各种关系。要统筹城乡中医药发展,合理配置城乡中医药资源,加大对农村中医药发展的倾斜力度,提高城乡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统筹区域中医药发展,根据东、中、西不同区域的发展现状和功能定位,推动区域之间中医药资源共享、分工合作,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中医药发展的倾斜力度;统筹中医药发展与卫生事业发展,坚持中西医相互学习、优势互补、共同提高,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统筹中医药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中医药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发展大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统筹国内中医药发展和中医药走向世界,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服务,注重相互促进、实现共赢。既要总揽中医药发展的全局问题,统筹考虑,整体规划,加强协调,加大投入;又要抓住影响和制约中医药发展的关键问题,深入研究,集中攻关,重点突破,实现跨越。
    (三)深刻认识发展中医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
    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对中医药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站在国家战略高度和新的历史起点上,充分认识中医药的科学文化价值和在医疗保健方面的特色优势,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作用。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改善民生、维护人民健康方面的作用。中医药历经长期的实践和发展,形成了个性化的辨证论治、求衡性的防治原则、人性化的治疗方法、多样化的干预手段、天然化的用药取向,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和信赖。不仅形成了独到的特色优势,也符合医学模式转变的要求和未来科技发展的潮流,在维护人民健康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预防保健“治未病”,破解医源性、药源性疾病等医学难题,防治重大、疑难、传染性疾病和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控制医疗卫生费用过快增长,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等方面,中医药将大有作为。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促进经济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方面的作用。中医药是我国自主创新的重要资源,将中医药的资源优势和知识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有利于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有利于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发展。特别是要通过加强中医药科学研究,开发对未来医学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技术和方法,开发中医理论指导下的现代诊疗仪器设备,开发在经方、验方和院内制剂等基础上形成的中药新药,开发符合现代人养生保健需求的中医药保健产品,提升和壮大医药产业;通过发展中药农业,形成规模化道地药材种养殖基地和专业市场,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推动解决“三农”问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通过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提供就业机会,增加就业岗位,促进服务业的发展;通过发展中医药服务与产品的国际贸易,增加国家外汇收入,提高我国医药科技和产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实施中医药知识产权战略,培养创新人才和科技领军人才,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贡献。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繁荣中华优秀文化,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方面的作用。中医药凝聚着中华民族的智慧,承载着中华优秀文化的精华,其源于华夏文明的东方哲学思维、崇尚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系统整体的养生防病思想、独特的保健治疗方式等传统文化的元素,深深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成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杰出代表。充分发挥中医药文化价值,开发中医药文化资源,普及中医药文化知识,保护中医药文化遗产,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加强中医药文化对外交流,对于进一步提高民族思想文化素质,增强健康意识,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打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高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三、坚定不移地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努力开创中医药工作新局面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理论体系,就是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就是要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解放思想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医药工作应对前进道路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的一大法宝。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前途和命运的正确抉择,也是建立不断创新、充满活力的中医药工作体制机制的必然要求,是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强大动力。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愿望相比,我们的思想还不够解放,观念还不够更新;我们的行业还不够开放,学术还不够创新。我们一定要敢于破除思想束缚、抛弃陈旧观念,勇于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一定要敢于打破封闭、借鉴吸纳,勇于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实现坚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保持中医药特色与坚持中医药改革创新、推进中医药现代化有机结合,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中医药工作体制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继承与创新,才能更好地推动发展。
    (一)要善于把握大势,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世界潮流,浩浩荡荡。要顺应潮流,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必须把握大势,紧扣时代脉搏。要把握经济全球化的大势,深刻认识世界经济一体化条件下中医药发展环境的风险性和复杂性;要把握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大势,深刻认识中医药充分吸收现代科技成果、加快改革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握现代医学发展的大势,深刻认识以中医药为代表的传统医药和现代医药相互学习、优势互补、相互汇聚、共同提高的方向性和必然性;要把握现代人生活方式和健康需求模式发展的大势,深刻认识中医药以人为本、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医疗保健需求、促进和谐的目的性和艰巨性;要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势,深刻认识中医药管理部门转变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要性和长期性。
    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政府职能总体框架下,中医药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把工作重心从微观服务、中观管理向微观服务、中观管理、宏观调控“三观”互动转移,更加突出“研究战略、制定规划、创造环境、依法行政”。研究战略,就是要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开展中医药发展战略研究,增强中医药改革决策的整体性、科学性、预见性和协调性;制定规划,就是要在中医药发展战略研究的基础上,科学设定并不断完善未来一个时期中医药发展的规划、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规则标准、步骤措施等;创造环境,就是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出台有利于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推动社会各界形成关心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依法行政,就是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正确行使行政权力,严格依法办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享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中医药服务的权益。
    (二)要善于包容学习,进一步繁荣学术
    吐故纳新,生生不息。中医药在发展过程中,仁智互见、优胜劣汰,逐渐形成各种学术流派,繁荣了中医药学术,推动了中医药学术进步。要充分尊重中医药的历史地位和巨大贡献,充分尊重现代医药的有益成果和现实作用,不断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发展道路的自觉性。要大力加强团结,倡导包容,相互尊重,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包容是相互尊重和相互学习的前提,相互尊重是相互学习的基础,相互学习是共同提高的动力。我们要倡导胸怀开阔、海纳百川、上善若水的精神,通过相互尊重、相互学习,多看对方的长处,多找自己的不足,多想合作的基础,多谋发展的条件,将各自的优势相加和互补,更好地为发展中医药服务。要善于学习借鉴和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手段,积极吸收其他领域和学科的发展成果,推动中医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在学术问题上,应始终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鼓励通过不同途径、采取不同方法进行探索创新,努力营造内部团结、外部和谐的发展氛围。
    当前,中医药学术发展缓慢的问题,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和忧虑。要坚持医、教、研、产紧密结合,充分运用生命科学、信息、计算机工程等先进科学技术,积极组织多部门、多学科、多领域力量共同参与的科研合作平台,努力探索统一规划、归口牵头、分工协作、联合攻关、重点突破的科技管理机制;要加快古典医籍文献和名老中医经验、学术、技能等抢救的步伐,不断提高中医药继承创新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以提高临床疗效和防病治病能力为目标的中医药理论、学术、临床、药物继承与创新研究,以中医药(民族医药、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确切、优势明显的病种和重点专科(专病)为突破口,尽快形成一批诊疗技术规范、临床疗效显著、疗效评价科学、群众普遍欢迎的中医药优势病种、专科、专病,并加快在全国范围内培训推广;要以研制开发中医药临床诊疗技术与常用仪器设备、推广适宜技术为抓手,创新、推广一批遵循中医药理论和特色、科技含量高、能够有效提高诊疗水平和疗效的中医药诊疗技术和仪器、设备、器械。
    (三)要善于突出特色,进一步创新管理制度
    中医药有着完整的理论体系,蕴涵着深厚的科学内涵,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特点。在现代医学高度发达的条件下,中医药只有突出特色,才能获得更大的发展。要坚持中医的整体观和辨证论治的科学思维,坚持个性化、人性化的治疗手段,注重临床实践对科学研究的基础性作用,把中医药已有的特色优势继承下来,发扬光大。要认真把握中医药发展的内在规律,注重研究和继承中医药哲学的、文化的、人文的特点,顺应现代科技发展潮流,不断丰富中医药特色的内涵,不断挖掘中医药特色的潜力,不断形成新的特色优势。要认真研究并解决好中医医疗机构中一定程度上存在的坚持特色就没有效益、不能生存的错误认识,努力形成坚持特色与促进发展的良性循环。
    要根据中医药发展规律,加快推进管理制度创新。要全面总结和认真研究当前中医药行政管理问题,推动建立统一管理、归口协调、分工合作的中医药管理体制;要加强中医药法制化建设,推动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医药法律法规体系;要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逐步完善以扶持为主的中医药事业发展投入保障机制;要制定鼓励使用中医药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中的作用;要完善中医医疗、保健康复、中药等从业人员的准入与管理制度,建立使中医药院校毕业生具备更坚实的中医药理论知识基础和临床实践技能的中医药人才培养机制;要充分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建立健全中医药保健服务管理制度及其运行机制;要创新医院管理制度,建立有利于中医医疗机构保持和发挥特色、弘扬中医药传统文化的激励机制。
    (四)要善于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进一步创新服务模式
    让群众从中医药发展中得到实惠,享受到优质的中医药服务,是中医药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大医精诚的理念、诚信理念、质量理念、人文关怀理念、医疗公平理念和品牌理念,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不断拓展中医药服务的领域,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满足群众的中医药服务需求,努力提高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满意度。各级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要俯下身子,眼睛向下,关心基层中医药的发展状况,关心基层中医药服务机构、管理部门、科研单位、教育机构和中药企业的运行情况,为中医药在基层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创新服务模式,要从单一的医院服务模式转变为医院、门诊部、诊所等形式并存的多元服务模式;从单一的中医药治疗服务模式转变为融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为一体的多元化中医药服务模式,满足不同人群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从单一的公立中医医院发展模式转变为政府主导、有机引入市场机制、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发展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层次、多形式、多功能的中医药服务。要主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面对基层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科学论证,积极通过试点方式,探索总结经验,加快推进改革。要加强追踪问效,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估和评价体系,提高问责能力,实行问责制,确保工作落实。
    四、突出重点、推动改革、抓好落实,切实做好2008年中医药工作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中医药推动改革、抓好落实的关键一年。围绕卫生工作的总体部署,今年中医药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建立和完善中医医疗与中医保健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好中医“三名三进”工程,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组织实施好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提高重大疾病防治能力和研究水平,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努力开创中医药工作新局面。
    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对今年的卫生工作作了部署,并对中医药工作提出了要求。《2008年中医药工作要点(讨论稿)》也已印发大家征求意见,修改后正式下发。     
    下面我就今年重点要抓好的几项工作以及对各地的要求讲几点意见。
    (一)积极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
    今年,国务院将出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文件,并选择部分地区,围绕改革重点内容开展试点,为在全国范围深化改革探索经验。中医药行业要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深刻领会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和政策措施,认真思考并尽早参与提出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与作用的政策和办法。试点地区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积极参与,加强协调,做好配合,稳妥实施。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时,既要积极争取将中医药纳入,也要充分考虑中医药的特点,协调出台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政策措施。
    今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扩大试点范围,医疗救助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也将探索建立。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注意信息收集分析,及时查找问题、总结经验,为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
    (二)围绕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
    今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全面推进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同时将切实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内涵建设和管理。制定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评价方案,开展中医药特色评价工作;建立中医药特色优势监测评价制度,分省对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情况进行监测;加强中医医院的管理,规范中医医院名称、临床科室设置、人员配备、设备配置;加强中医护理队伍建设,提高中医护理的水平和质量;继续加强中医医院管理者的培训,提高管理能力;提高中药饮片调剂质量,推广应用小包装中药饮片;加强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规范建设,修订有关管理规范;继续组织实施中医医院中药制剂能力建设项目。各地要按照国家关于建设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三级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和以社区中医药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并切实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内涵建设和管理。
    一是组织落实好重点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今年,《重点中医医院建设与发展规划》将正式实施,重点中医医院项目建设范围也将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扩大到全国,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发改委联合工作领导机构。对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标准和程序审核,严格把好入口关。要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管,管理好项目资金的使用。做好项目完成后的检查验收,确保每个项目建设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二是要加快社区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及配套文件的要求,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科室的建设,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和设施的配备。三是要加快县、乡、村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认真落实《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对正在实施的县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要加强监管,对资金的使用、医院运营状况、特色优势、内涵建设等进行检查。要建设好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和中药房。扩大具有一技之长和实际本领的中医药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的试点范围,逐步提高村一级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四是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落实好《关于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指导意见》并对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情况进行督导。五是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中医医疗机构,总结推广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制定相关标准和管理办法。鼓励和规范民营中医医疗机构的发展。六是贯彻落实好《关于切实加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切实做好民族医药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联合相关部委局适时就实施情况进行督导。七是做好第一批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单位评审验收工作。
    (三)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探索构建中医保健服务体系
    充分发挥中医“治未病”的特色和优势,积极开展中医保健服务,探索构建中医特色明显、技术适宜、形式多样、服务规范的保健服务体系,是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继续组织中医医院开展“治未病”试点工作,适当扩大试点范围,加强对上海、广东等地开展构建中医保健服务体系试点工作的指导,在总结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加强中医保健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有关原则、目标和任务,总结实现“治未病”理念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同时,加强科研对中医“治未病”工作的支撑,筛选、推广一批中医“治未病”的技术方法和手段。明天将举办首届“‘治未病’高峰论坛暨‘治未病’健康工程启动仪式”。
    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注重实践,搞好调研和试点,加强指导。一要积极探索中医“治未病”的服务模式、服务范围和服务方法,加强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健康管理平台建设,规范技术方案,完善评价体系。二要加强中医“治未病”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中医药基本功扎实、具有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掌握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技能的医师队伍,培养一批具有养生保健康复基本知识、掌握中医特色技术方法等中医“治未病”职业技能的实用型人才。三要鼓励、支持中医医院和城市社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中医“治未病”保健服务,积极协调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积极运用中医药知识与技术,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中医药保健服务机构。四要探索中医保健服务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机构、人员准入的条件和开展业务的范围,健全有关管理规范,为中医保健服务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五要积极探索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运行机制,认真探索完善KY3H健康保障模式及服务方法。必须强调的是,在“治未病”工作的起始阶段,注重实效尤为重要,决不能搞形式主义,也决不能把“治未病”泛化而导致庸俗化。
    (四)实施“三名三进”工程,提高农村、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
    实施中医“三名三进”工程,不仅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重点工作,也列入了卫生部今年的工作要点。要以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和首届“国医大师”、“国家名中医”评选,以及创建“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和“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为载体,深入实施“三名三进”工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使中医药服务在农村和社区得到落实,进入千家万户。
    一是加强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各建设单位要围绕中医药具有优势的重点病种进行临床研究,优化诊疗方案,形成诊疗规范,开发院内中药制剂,使中医临床诊疗水平和疗效切实得到提高。在此基础上,打造一批在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以及重大疑难疾病方面独具疗效,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中医“名科”,带动“名医”培养,推动“名院”建设。
    二是组织开展好首届“国医大师”、“国家名中医”评选活动。这项工作是逐步建立中医药人员荣誉、奖励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在开展好省级名中医评选的基础上,做好推荐工作,确保公平性与权威性。
    三是深入开展“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创建活动。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这是促进农村中医药工作的有效举措,应该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今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召开专门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表彰,并对深入推进这项工作进行部署。希望各地认真总结经验,巩固好现有成果,并与时俱进,不断赋予新的内涵,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府责任。对已授予先进县的地区,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对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复审。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实现全面覆盖,各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并落实鼓励应用中医药的政策。加强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实施好县级中医医院中医专科(专病)技术骨干培训、乡村中医专业中等学历教育、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培训以及乡村医生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等项目,做好农村基层中医专业大专学历教育试点工作。推广一批安全有效、成本低廉、简便易学、适用农村的中医药技术和方法,探索建立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新机制。
    四是深入实施创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这是加强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提高社区中医药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卫生部已将社区卫生工作列为重点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今年也将就此进行总结和部署。希望各地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好社区中医药服务的各项政策,达到中医药服务基本标准。要建立中医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中医医院对社区中医药服务的技术支持和指导。探索建立城市社区中医药人才培养机制,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岗位培训,启动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提高社区中医药人员的素质和中医药服务水平。要以家庭和居民为对象,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引导群众学习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掌握自我保健方法。
    (五)以提高临床疗效为核心,加强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的攻关
    中医药科技工作要以提高临床疗效为核心,坚持医、教、研、产紧密结合,加强中医药理论、临床、药物继承与创新研究,提高对重大、疑难、传染性疾病治疗、评价、规范的研究能力与水平。要以中医药治疗优势病种为突破口,形成一批临床疗效显著的诊疗规范,并加以推广。要以开发研制中医临床诊疗设备、推广适宜技术为抓手,全面提高中医药科研与服务能力。
    一是做好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项目组织申报工作。今年,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项目将正式启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已经明确,要以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为重要载体,整合优势科研资源,针对优势病种,集中力量攻关,争取用几年时间,拿出一批实实在在的重大研究成果。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相关要求,组织专家筛选、评审,确定建设项目单位,开展基地建设。希望各地提前做好调研分析,在全国范围内选出优势病种,整合资源,优化人才、科研等各方面条件,按统一格式和规范要求提出申请。同时也要参照国家的做法建立省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抓好首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切实提高本地区的中医药科研能力。
    二是加强对防治重大疾病的科研攻关。要结合组织申报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项目,集中力量组织针对心脑血管病、肿瘤、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防治的联合攻关,力争在治疗手段和方法上有所突破,形成较为成熟的综合治疗方案和几个有确切疗效的方剂或新药。要继续组织实施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试行《中医药治疗HIV/AIDS疗效评价分期标准及指标体系》,做好艾滋病中西医综合治疗方案的制定工作。
    三是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成果,组织多领域、多学科、多部门的联合攻关,积极研究中医特色的健康状态检测、监测、评估、干预方法,研发体现自主创新的中医诊疗仪器设备。
    四是加强重大中医药项目的组织管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中医药继承创新科技行动计划”。希望各地抓好已经启动的行业科研专项、科技支撑计划项目、973专项及将要启动的重大传染病、重大新药创制专项的组织实施。加强科研项目过程监管,建立公开、公正、透明的科技评估及监督机制,建立课题终止、淘汰的制度。充分发挥学术组织作用,培育相应的评估机构及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好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试点工作。
    五是探索建立中医药科技管理的工作机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与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部门协商,形成统筹协调合作的中医药科技管理工作机制。也希望各地充分发挥在科技工作中的作用,对实施的一些重点项目,建立起国家有关部委局、省局、项目承担单位权责分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分层管理机制。
    (六)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培养合格中医药人才
    积极探索和实践符合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培养合格中医药人才的体制和机制,以及院校教育、继续教育与师承教育相结合的新模式,推进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培养名教师、创建名学科、建设名院校,培养能够运用中医药理论整体思维、辨证论治的合格人才,培育能够坚持以人为本、大医精诚、医德医风好的合格人才,培训能够深入基层、心系百姓、运用中医药服务群众的合格人才。
    今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与教育部共同组织起草《中医药教育发展纲要》,发布《中医学专业本科生中医药理论知识与技能基本标准》等六个文件,建立中医药人才培养质量评估体系,启动中医药院校教育质量监控试点工作。在与教育部、卫生部共同建设北京中医药大学的基础上,探索中医药院校省部局共建模式。
    建立健全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与专业学位衔接的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健全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抓好中医药人才培养专项,启动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和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建立一批局级中医药优势学科继续教育基地和城市社区、农村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示范基地。组织制定中西医结合和中医护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
    继续推进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工作,制定《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中长期规划》。对“十五”期间的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点进行验收。推进中医药重点学科共享管理平台建设工作。启动“十一五”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工作,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结构完善的学科体系,形成一批高水平的中医药临床、教学和科研基地,培养一批高层次中医药人才。
      (七)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
    中医药文化建设是我们刚刚探索并已取得初步成效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中医药事业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今年要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好“中医中药中国行”大型科普宣传活动。今年,天津、山东、广西等十四个省(区、市)将启动“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这些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去年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的经验,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支持,深入基层群众,扩大中医药社会宣传面、服务覆盖面,进一步丰富活动内涵,创新活动形式,增强活动效果,打造文化宣传品牌。进一步锻炼队伍、增强能力、提高水平,探索创新中医药文化宣传的机制和方法。
    二是加强中医医院文化建设。中医医院要将中医药文化建设与医院总体发展规划相衔接,将中医药文化建设与行业作风建设相结合,大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落实好《关于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的督促和指导,使各级中医医院成为弘扬和传播中医药文化的重要阵地。
    三是建立面向社会的中医药科普宣传长效机制。继续开展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组织和培养一批中医药科普宣传专家队伍,大力普及中医药科学知识,真正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中医药、感受中医药、喜爱中医药、享受中医药。
    四是要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的内容、形式和方法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利用中医药文化的丰富资源,推进中医药文化的创新。今年北京将举办奥运会,要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时机,展示和宣传中医药的特色和文化。
    五是加强中医药新闻宣传工作,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切实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建立沟通顺畅、反应迅速的新闻发布机制,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中医药有关信息,增强中医药工作的透明度,让全社会关注、支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努力办好“中医寻医指南”。
    (八)加强中医药法制建设,强化行业监管
    推进《中医药法》的立法进程,配合卫生部做好草拟稿的修改完善,并上报国务院;协调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开展立法专项调研,争取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开展中医药知识产权、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立法调研。积极参与中医药相关法律法规的起草,使之充分体现中医药的内容和特点。协调相关部门,加强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中药等部门规章的制定,逐步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法律法规体系。做好普法和行政复议工作。围绕中医药发展重大战略问题,加强调研,组织力量,继续开展政策研究,为中医药发展提供支撑。
    加大《中医药标准化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落实力度。开展一批中医药相关管理标准的研究制定。完成针灸名词术语、火针技术操作规范等24项国家中医药技术标准的起草制定。继续支持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针灸学会等行业学术组织开展标准化工作,完成一批中医常见病证诊疗指南等行业标准的制定,组织《中医内科病证诊疗指南》等标准的实施推广。进一步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加强针灸技术操作规范向国际标准转化工作。加强中医药标准化支撑体系建设,建立若干中医药标准化研究中心和培训基地。开展中医药标准化人才的培训,建立中医药标准化骨干队伍。开展中医药认证认可工作,启动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中医药服务贸易等认证的研究和试点。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加强中医药监督队伍建设。推行政务公开、院务公开,加强对中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资格准入和中医医疗服务的行业监管,依法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进一步加强中医医疗广告的审批和监管,规范中医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九)加强中医药国际合作与交流,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
    继续推进中医药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扩大中医药的国际影响。积极推进政府间中医药的双边合作,落实业已签署的中法、中俄、中意等有关双边合作协议,注重合作质量和效果。积极开展中美中医药合作的研究和磋商。进一步重点研究国际区域中医药合作战略。做好中医药“申遗”工作,正式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继续加强与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集中力量,高质量地办好第一次在我国举办的全球性的世界卫生组织2008年传统医药大会,请各地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做好参会、展览等工作。
    加强对中医药服务贸易工作的组织领导,会商各部门出台促进政策。与商务部共同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工作试点,组织人才培训,优先扶持一批中医药服务项目,在有需求、条件成熟的国家,开展“中医药示范中心”的试点工作。以落实《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纲要》为基础,确定中医药科技合作的优先领域和重点合作国家,有针对性地开展合作与交流。制定实施《中医药对外合作与交流十年规划(2008-2017)》。加强中医药对外合作与交流的支撑条件建设,加强中医药外向型人才培养和对外合作与交流基地建设。加强国际中医药及传统医药信息的采集分析。
    实施好我局与香港关于中医药领域的合作协议,并积极争取与澳门签署有关中医药合作协议,提高交流合作的层次和质量。办好第三届海峡两岸中医药学术研讨会,进一步建立完善两岸交流长效机制。
    同志们,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古今事业皆成于实。今年中医药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已经明确,关键在于狠抓落实。要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精神,真抓实干,紧密结合实际,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既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要一抓到底,切实抓出成效。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指导,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制约发展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健全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责任制度、督查制度、考核制度。要增强团结和谐,充分发挥广大中医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创业氛围。
    同志们,中医药事业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只要我们想干事、能干事,我们必定能够干成事,使中医药在我们手中进一步发扬光大。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坚定信心,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团结和谐、奋发有为,坚定不移地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为维护人民健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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