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中医药科技咨询与评审专家库工作的通知

中国好中医 50 2023-12-21 08:29:29

国中医药科函〔2008〕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直属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科技管理,保证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及中医药项目(课题)评审、验收等的公平、公正,充分发挥专家群体在把握科研发展方向、制定科技规划和学术咨询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我司于2005年底曾组织各地推荐了中医药科技咨询与评审专家并建立了专家库。两年多来,专家库在中医药科技咨询与评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及时更新补充专家库专家,我司决定在全国范围继续组织专家推荐工作。
    请你们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技咨询与评审专家库专家资格申报条件》(附件1)要求,认真组织有关单位推荐,特别要加强对中药和中医药相关学科专家的推荐,并填写《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技咨询与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附件2),推荐表格式可从我局政府网(www.satcm.gov.cn)下载。经审核后,将推荐表统一盖章,一式两份,于2008年4月30日之前寄送我司中医科技处。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电子版(Email:kjs@satcm.gov.cn)。
    已经入库的专家(名单见附件3)考虑信息更新的需要,也请再次上报材料。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中医科技处
    邮政编码:100026
    联 系 人:陈梦生
    联系电话:(010)65955357,(010)65063322-6703

                                
    附件: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技咨询与评审专家库专家资格申报条件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技咨询与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3、各地已经推荐过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技咨询与评审专家库专家名单(限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及有关单位)

 

二○○八年三月十日

 

 

 

 

上一篇:中医药信息化建设要“小步快走,步步见效”
下一篇:房书亭在全国基层中医骨干培训班上指出基层中医是科普宣传的重要力量
相关文章
返回顶部小火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