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批准河南省焦作市和武陟县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县的通知

中国好中医 35 2023-12-21 08:29:13

国中医药函〔2008〕41号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
    你局《关于焦作市、武陟县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县评审验收情况的报告》(豫中医〔2007〕45号)收悉。根据我局的安排,由你局组织本省专家并邀请河北省、陕西省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参照《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评审验收方案》,按照《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地级)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对焦作市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地级)工作进行了检查评审;按照《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评审验收方案》及《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对武陟县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工作进行了检查评审。评审组认为,焦作市和武陟县已经分别达到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地级)和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标准,据此,现批准焦作市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地级),武陟县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
    希望你们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农村中医药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进一步加强建设工作,提高建设水平,为保障人民健康、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八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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