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在黄山等地试点并在全省推行的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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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8 / 17
国中医药办函〔2008〕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贯彻落实2008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7年中医医政工作,研究部署2008年中医医政工作,我局定于2月下旬召开全国中医医政工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作专题报告;
(二)总结2007年中医医政工作,部署2008年中医医政工作;
(三)中医医政工作相关内容培训;
(四)研究讨论《中医医院管理办法(讨论稿)》、《关于构建中医特色预防保健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讨论稿)》、《关于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讨论稿)》、《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验收方案(讨论稿)》和《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讨论稿)》以及中医医院、农村中医药工作、社区中医药服务监测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
二、会议时间
2008年2月26—28日,25日报到。
三、会议地点
北京永安宾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甲5号,电话:010—65011188)
四、参加人员
1.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医药管理部门主管医政工作的负责人各1名,副厅级中医药管理局分管医政工作的局长各1名。
2.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及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上海市社区中医药服务研究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各1名。
五、其他
(一)参会人员食宿费由会议承担。
(二)请参会人员于2008年2月21日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1)传真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三)会议不安排接站,请参会人员自行前往。乘车路线见附件2。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一处
联 系 人:董云龙 吕晓皑
联系电话:010—65955519
传 真:010—65930820
北京永安宾馆
联 系 人:晋英兰
联系电话:13910880483
附件:1.2008年全国中医医政工作会议回执
2.北京永安宾馆方位图
二○○八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