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在黄山等地试点并在全省推行的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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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8 / 17
国中医药发〔2008〕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吴仪副总理关于中医“治未病”工作的指示精神,推动中医“治未病”工作的开展,根据各地开展“治未病”工作的情况,我局确定将北京中医医院等13家医院作为第一批“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
各试点单位要根据我局“治未病”工作的总体要求,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工作方案,积极探索,不断总结,认真做好试点工作。
试点单位所在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掌握试点单位的工作情况并切实加强指导,对试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沟通,加强协调,帮助解决,给予支持。
二○○八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