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在黄山等地试点并在全省推行的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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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8 / 17
国中医药办发〔200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治未病”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治未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人员组成
组 长:王国强
副组长:吴刚、于文明
成 员:王志勇、姜在旸、闫树江、许志仁、苏钢强、莫用元、李俊德
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国“治未病”工作总体规划;
(二)研究解决“治未病”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研究确定“治未病”工作的重大项目方案;
(四)组织审定“治未病”的技术规范和实施方案;
(五)研究确定“治未病”经费安排。
二、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医政司。
人员组成
主 任:许志仁
副主任:查德忠 苏钢强
成 员:刘文武、杨龙会、邴媛媛、范劲松、刘平
主要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局党组、局长会议对治未病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治未病”总体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三)研究提出“治未病”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及相关措施;
(四)拟订“治未病”重大项目方案和工作方案;
(五)指导制订“治未病”技术规范和实施方案;
(六)提出“治未病”经费安排意见;
(七)组织开展“治未病”试点工作;
(八)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规则
(一)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或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经主持会议的领导签发后印发。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或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或委托副主任召集。会议主要内容是研究讨论提请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研究落实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交流“治未病”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二○○八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