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批准浙江省江山市、开化县和黄岩区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的通知

中国好中医 36 2023-12-21 08:28:55


国中医药函〔2008〕7号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你局《关于要求确定我省江山市、开化县和黄岩区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的请示》(浙中医药〔2007〕26号)收悉。根据我局的安排,由你局组织本省专家并邀请江西省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审组,按照《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评审验收方案》及《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国中医药医〔2000〕6号),对江山市、开化县和黄岩区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工作进行了检查评审。评审组认为江山市、开化县和黄岩区已达到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标准,据此,现批准江山市、开化县和黄岩区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
    希望你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的要求,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农村中医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进一步加强建设工作,提高建设水平,为保障人民健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做出新贡献。

 

                                  二○○八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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