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在黄山等地试点并在全省推行的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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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8 / 17
国中医药发〔2007〕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军队各有关单位:
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是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满足广大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近年来,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得到了较快发展,涌现出一批中医药业务扎实,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较高,在广大群众中享有一定声誉的综合医院,一些综合医院的中医科已成为当地的“名科”。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关于坚持中西医并重,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方针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卫生部、总后卫生部联合开展了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选活动。经过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军队各大单位卫生部门推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卫生部、总后卫生部审议,以及社会公示等程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卫生部、总后卫生部决定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等105家单位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见附件)。
希望被命名的示范单位以此为新的起点,发扬成绩,继续努力,不断进取,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再创新的业绩,为发展中医药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各综合医院和中医医疗机构要学习示范单位以发扬中医药为己任,大力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不畏艰难、勇于探索、开拓创新的精神。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军队各级卫生部门要组织学习、宣传、推广示范单位的工作经验,发挥其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进一步推动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开展,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中医药服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卫 生 部 总后勤部卫生部
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