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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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1 08:28:09
国中医药办发〔 2007〕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军队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和总后勤部卫生部定于 2007年11月下旬在上海召开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十七大报告中关于坚持中西医并重,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总结交流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经验,分析研究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面临的形势,部署下一阶段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表彰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 二、会议时间与地点 会议时间: 2007年11月21日至22日,20日报到,23日离会。 会议地点:上海宾馆(上海市乌鲁木齐北路 505号,邮编:200040, 电话: 021-62480088)。 三、与会人员 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分管中医药工作的厅局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处长或卫生厅局中医处处长,卫生厅局医政处处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分管领导、医政处处长;军队各大单位卫生主管部门负责人;部分 综合医院代表(会议代表名额分别见附件1、附件2)。 请务必按通知要求派员参加,切勿超员。 四、其它 (一)请各单位通知与会人员,并将会议回执(附件 3)于11月 16日前传真至上海市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处,军队系统的代表请将会议回执于 11月12日前传真至第二军医大学训练部临管处,以便做好有关会务及接站等工作。自行前往者,请参照“上海机场、火车站到上海宾馆线路图”。 (二)与会人员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由会议承担。 (三)联系单位与联系人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严华国 马堃 联系电话: 010—65914966 传 真:010—65930672 总后勤部卫生部医疗管理局 周登峰 联系电话: 010—66886582 传 真:010—66886582 上海市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处 姚玮莉 联系电话: 021—62897000 传 真:021—62893572 第二军医大学训练部临管处 储 静 联系电话: 021—25070060 传 真:021—25074119 附件: 1.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会议地方代表名额分配表 2. 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会议军队系统(武警部队)代表名额分配表 3. 会议回执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卫生部办公厅 总后勤部卫生部医疗管理局 二○○七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