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强副部长在2007年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中国好中医 38 2023-12-21 08:27:52

    刚才,啸宏副部长作了一个很好的、很重要的报告,他全面总结了2006年的卫生监督工作,深刻分析了当前卫生监督工作面临的形势,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卫生监督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重点部署了2007年的卫生监督工作,对做好全国卫生监督工作包括中医药监督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相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啸宏副部长讲话和高强部长明天上午将要发表的重要讲话的要求以及这次会议的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必将会推动全国卫生监督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根据卫生事业发展形势的变化,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卫生部党组对加强卫生监督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进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大力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卫生监督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在各地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卫生监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当前,我国改革开放进入了关键时期,也进入了各种深层次矛盾的凸显期。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随着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改善,生活方式不断更新,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和权益更加关注、意识不断增强。同时,各种损害人民健康的违法行为也有所增多。这些都给我国的卫生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艰巨任务和要求。广大卫生监督工作者以对人民、对事业无限忠诚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克服种种困难,在卫生监督工作的实践中,努力拼搏,开拓进取,勇于探索,无私奉献,为促进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今天会议上将要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就是他们中的杰出代表。借此机会,我向受表彰的单位和同志,并通过你们向全国的卫生监督工作者,表示热烈的祝贺和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啸宏副部长在刚才的报告中对加强中医药监督执法工作提出了要求。下面,我就落实报告要求,加强中医药监督工作,再补充讲两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医药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加强中医药监督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的重大战略思想。包括中医药在内的医疗卫生事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卫生工作全局,是我们在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中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卫生系统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时刻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解决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等方面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例如,当前社会上对“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反映比较强烈;一些地区非法行医、发布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等现象还比较严重;医患纠纷的问题也比较突出。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其中,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医疗服务的监管都是很重要的举措。所以,我们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卫生监督工作包括中医药监督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二)加强中医药监督工作是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中医药作为我们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不仅在历史上为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而且至今在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事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西医并重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卫生工作方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医药事业获得了快速发展,中医医疗服务网络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中医药的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特别是近年来中医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并且在国际上也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尤其是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尽管中医药发展的总体形势不错,但与中央的要求相比,与群众的健康需求相比,都还有较大的差距,如中医药的特色优势有所淡化,防治疾病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等等。特别是还有一些不规范、不健康甚至违法违规的因素在一些地区或一些中医医疗机构中严重存在,并且没有得到及时有力的监督和纠正,或者屡禁不绝,社会反响比较强烈。例如,社会上少数不法分子冒充中医的名义非法开设中医诊所,非法行医,兜售假药劣药,造成严重的医疗安全隐患;一些中医医疗机构违反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对外出租、承包科室,或者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超范围执业等;一些中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发布虚假医疗广告,任意夸大疗效,诱导、坑骗患者等等。这些行为不仅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而且损害了中医药的良好声誉,也阻碍了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加强中医药监督工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中医药服务行为,建立良好的中医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从而为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加强中医药监督工作是全面推进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随着卫生监督工作的不断推进,近年来中医药监督工作也得到了重视和加强。特别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以及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等重大活动中,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等相互配合,密切合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然而,从建立和完善我国卫生监督体系,全面加强卫生监督工作的总的要求来看,中医药监督工作目前还相对薄弱和滞后,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例如,中医药监督工作的体制和机制还需进一步理顺,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在中医药监督工作方面的职责、权利与义务还需进一步明确,相互间的沟通、协调还需进一步加强;体现中医药特点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体系还不健全,中医药监督工作缺乏必要的、足够的依据;卫生监督队伍的现状还不能完全适应中医药监督执法工作的需要,具有中医药专业背景的卫生监督人员更是十分匮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医药监督工作的效率和效果。这些问题必须认真研究解决,只有这样,中医药监督工作才能得到更好地加强,全面推进卫生监督工作的任务和目标也才能更好地完成和实现。

    二、从实际出发,深入研究探索,切实加强中医药监督工作
    在全面推进卫生监督工作中,如何更好地加强中医药监督工作,是摆在我们大家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进行深入的研究探索。当前要着力从以下四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是要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加强中医药监督工作的体制机制。经中央编办批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去年底调整了内部机构设置,成立了政策法规与监督司,综合管理中医药监督工作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拟订中医药监督工作规范、程序和有关规章制度,对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中医药从业人员执业资格、中医医疗广告审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等中医药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这是第一次在国家局层面上设立专门负责中医药监督工作的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国中医药监督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指导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但是,目前我国中医药管理体制还很不健全,各省中医药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任务等都不尽相同,甚至有很大的区别。在中医药监督工作上,更是呈现出不同的情况。因此,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的有利于实现中医药监督的体制机制,需要我们尽快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在目前的行政管理体制架构下,各省(区、市)一定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的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并共同研究探索建立有利于中医药监督工作的体制,逐步完善中医药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中医药监督工作力度。我们要求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主动加强与卫生监督机构的沟通和协作,充分利用现有的卫生监督资源,并进一步加强对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中医药监督工作的业务指导。我们也希望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具体监督执法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中医药行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执法工作,对涉及中医药行业的有关情况要及时向中医药管理部门通报。

    二是要努力提高开展中医药监督工作的能力。当前各级卫生监督队伍中缺乏具有一定中医药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医药监督工作的开展。我们希望,对在卫生监督机构中从事中医药监督工作的人员要加强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的专门培训,提高他们对中医药特点和规律、中医药相关法律法规、中医药技术标准规范等的掌握能力,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卫生监督队伍中充实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从事中医药监督工作,以确保中医药监督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

    三是要加强中医药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建设和实施。要在系统梳理和分析现行中医药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对于空白和不完善之处逐步加以充实,对于不符合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的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加以修订,为中医药监督执法工作提供依据。同时,要认真抓好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实施。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督促中医药机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从业人员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完善自我监督机制,保障医疗安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可靠的中医药服务。

    四是中医药监督工作应当充分尊重中医药的自身特点。中医药学与现代医学分属两个不同的医学体系,有着各自的理论和技术方法,服务模式也不尽相同。另外,中医药从业人员的构成相对比较复杂,既有院校毕业的,也有以师承方式培养的,还存在一部分经多年临床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在少数民族地区还有大量民族医药人员。特别是在广大的农村基层尤其是偏远地区的农村,一些确有一技之长和实际本领的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人员,在当地长期为农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享有一定的声誉,受到群众的信赖,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他们暂时还不具有有效的行医资格。对于这些人,我们一定要慎重对待。最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卫生部正在部署实施试点方案,将那些符合一定条件的具有一技之长和实际本领的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以解决他们的执业资格问题,更好地发挥他们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作用。所以,在监督执法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中医药行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对于一些特殊案例,还要充分发挥中医药专业学术团体的作用,由专业人员来认定其行为的性质界限。总之,中医药监督工作既要依法严格管理,又要兼顾中医药行业的特殊性,从而确保中医药监督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准确、规范。

    同志们,啸宏副部长在刚才的报告中已经对今年的卫生监督工作作出了全面的部署和安排,中医药行业一定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并切实抓好落实。同时,我考虑今年的中医药监督工作有三件事情一定要抓好:一是认真开展中医药监督工作的调研。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加强中医药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希望各地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二是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治违法虚假中医医疗广告。特别是对一批假冒中医名义非法行医、发布违法虚假中医医疗广告的典型案件要进行重点查处并予以曝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中医药的良好声誉。三是加强对从事中医药监督工作人员的中医药知识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市县两级和基层从事中医药监督人员的中医药相关知识培训,以提高中医药监督人员的监督执法能力。

    目前,中医药监督工作在许多方面还处于探索阶段,面临着许多问题和困难,希望大家给予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让我们团结一致,密切合作,真抓实干,共同努力做好卫生监督和中医药监督工作,保障卫生和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推动卫生和中医药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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