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指南》专家论证会的通知

中国好中医 48 2023-12-21 08:27:07

国中医药医函〔2007〕6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的书写,在2002年印发的《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基础上,我司委托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组织专家制定了《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指南(专家论证稿)》(以下简称《指南》)。为进一步完善《指南》,决定召开专家论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起草组介绍《指南》起草背景、起草过程和具体内容;
    2.对《指南》进行论证并提出论证意见。
    二、会议时间
    2007年9月19日9:00—18:00,9月18日报到,会期1天。
    三、会议地点
    北京龙爪树宾馆(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龙爪树北里312号,电话:010—87699988转6602,6603)。
    四、参会人员
    1.论证专家(名单见附件);
    2.起草小组部分成员;
    3.中国中医药出版社1—2人。
    五、其他
    1.请参会专家提前审阅《指南》并做好论证意见准备工作。
    2.参会人员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由会议承担。
    3.会议不安排接站,请参会人员自行前往。
    4.请将会议回执于2007年9月17日前反馈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和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一处
    联 系 人:樊冰  邴媛媛
    联系电话:010—65955519    传  真:010—65930820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联 系 人:朱桂荣
    联系电话:010—64024083    传  真:010—64024083

    附件:1.论证专家名单
    2.会议回执

 

                        二○○七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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