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公示(2021第039号)

中国好中医 205 2023-12-25 08:37: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中心组织检查组对宝龙药业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197日至2021918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真:0551-63710152、63710228

    址:合肥市包河区乌鲁木齐路15号省药品技术检测大楼八楼 

    编:230051

  电子邮箱:aceiyp@163.com

  特此公示。

附件: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目录(第039号)

 

安徽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

202197


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目录(第039号)


序号

企业名称

检查范围

检查时间

检查员

1

宝龙药业有限公司

片剂、颗粒剂(含中药提取)

2021年9月8日-9月10日

李有军、李磊、潘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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