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健康长寿密码 中医药抗衰老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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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05 / 15
各市、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相关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工作,有效提升公众对医疗器械安全的认知水平,推进医疗器械科学监管,推动医疗器械行业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按照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药监综械注[2020]88号)要求,定于10月下旬在全省组织开展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2020年“全省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时间为10月19日至25日,主题为“安全用械,守护健康”。宣传周活动期间使用统一的“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标识。
二、宣传重点
(一)普及医疗器械定义、产品类别等基本知识,重点宣传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的相关内容,帮助公众进一步了解医疗器械,防范医疗器械使用风险,提高公众安全用械意识。
(二)宣传近年来我国医疗器械领域监管创新工作及监管政策,引导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生产质量管理意识,研究好、利用好产业政策,助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
(三)围绕近年来我省创新医疗器械、防疫用医疗器械等,展示近年来我省医疗器械领域取得的重要成果。
三、活动安排
2020年“全省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采取省市联动的形式,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家、媒体等多方力量参与。活动周期间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一)2020年“全省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安全用械,守护健康”大讲堂。10月19日,在合肥举行2020年“全省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并举办“安全用械,守护健康”大讲堂,为公众讲解用械安全知识,普及医疗器械基本常识和使用注意事项,提升鉴别假冒伪劣医疗器械产品能力,防范医疗器械使用风险。(办公室牵头,许可注册处协助)
(二)举办医疗器械创新成果图片展。在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举办医疗器械创新成果图片展,精选省内具竞争力、代表性的医疗器械创新产品,展示介绍近年来我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措施和创新成果,展现我省医疗器械行业发展态势。(许可注册处牵头,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协助)
(三)走进创新型医疗器械企业。邀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老干部代表与新闻媒体线下走访省内创新型医疗器械企业,介绍近年来我省医疗器械行业发展方向及医疗器械创新产品,邀请省内高新技术医疗器械企业代表做介绍。(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处牵头,办公室协助)
(四)走进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邀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代表及新闻媒体代表走进省医疗器械与药包材检验所。参观医疗器械检验检测实验室,对医疗器械注册检验、委托检验和产品技术要求等问题进行讲解和交流,进一步加深代表对医疗器械检验工作的认识和了解。(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牵头,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协助)
(五)走进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邀请医疗器械企业代表走进安徽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现场参观工作环境,进行医疗器械审评检查沟通交流座谈。审评查验中心将介绍中心相关工作情况、各项制度举措,对审评检查各环节工作流程进行讲解,交流审评检查工作中关心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审评检查工作的互动和交流。(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
(六)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座谈暨培训会。举办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座谈暨培训会。邀请各分局、各市局、部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网络销售)负责人、媒体代表参加。就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监管(围绕行政许可准入、风险排查治理、网络销售监管、案件查处)等特色做法等问题开展座谈,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业务培训。(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管处)
(七)医疗器械公益科普进社区。在社区等公共场所,举办医疗器械公益科普,宣传如何正确认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医疗器械安全知识,发放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宣传手册、摆放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工作宣传展板,普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公众对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认知。(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八)举办医疗器械政策宣贯专题访谈。举办由省局相关处室、审评查验中心、省食药院负责人参加的医疗器械政策宣贯专题访谈。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近年来医疗器械领域监管创新工作及监管政策,包括: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优先审评审批制度、创新监管等方面内容,把政策的精髓传达到企业,让企业享受政策红利,推动我省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办公室牵头,许可注册处、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处、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管处、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协助)
(九)参与“全国医疗器械安全网络知识竞赛”。积极组织公众,特别是系统干部职工和医疗器械从业人员,通过“食事药闻”APP、“中国医药报”官方微信和中国食品药品网等平台参与首届“全国医疗器械安全网络知识竞赛”。(许可注册处牵头、办公室等相关处室协助)
(十)布置户外公益宣传广告。录制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科普小视频,在公交、地铁等人群聚集的场所投放,通过公众号、微博等平台进行传播,向大众普及安全用械知识。(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统筹。省局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活动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开展,取得成效。各市、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参照省药监局活动安排,结合本地区实际,在统一的时间段、使用统一的宣传周标识(统一标识样式待国家药监局确定后另行通知),围绕“安全用械,守护健康”的主题,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精心策划开展科普宣传活动。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围绕公众关切,不断丰富和完善科普宣传的内容和形式。加强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融合推广,努力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同时要加强宣传周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舆情走势,稳妥发布相关信息,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三)严格纪律要求。宣传周是药品监管部门服务公众安全消费和使用医疗器械的品牌活动,也是塑造监管形象的重要举措,各地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力戒形式主义。宣传周期间举办的讲座、研讨会、培训等活动均不收取费用,以保证活动的公益性。
(四)注重资料收集。各市、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要做好宣传周活动的资料收集和总结工作,并于2020年11月10日前将宣传周工作总结通过邮箱发送至省药监局许可注册处。各市局宣传周工作情况纳入2020年度药品安全考核。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许可注册处
联系人:王飞、储妍
电话:0551-62999879、62999793
邮箱:ahxzspb@163.com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