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亳州市博冠义齿有限公司主动注销《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2020年1月6日)

中国好中医 172 2023-12-25 08:30:54

亳州市博冠义齿有限公司向我局主动提出注销产品注册证的申请。现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对该公司持有的1张《医疗器械注册证》依法予以注销(注销清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医疗器械注册证注销清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注册证号

批准日期

有效期截止日

1

亳州市博冠义齿有限公司

定制式义齿

皖械注准20152630163

20151116

20201115

上一篇:安徽省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公示公告(第18号)
下一篇:国家药监局关于抗病毒滴丸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2023年第105号)
相关文章
返回顶部小火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