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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05 / 15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皖药监法〔2019〕2号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我省《实施方案》要求,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持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畅通依法渠道,积极推进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职尽责,全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1.深化食品药品“放管服”改革。制定《关于发布安徽省食品药品“证照分离”改革事项优化审批和强化监管措施的通告》,对食品药品领域涉及的20个改革事项,逐一制定优化审批和强化监管措施。动态调整安徽省工商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对部分事项经营范围进行完善。目前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审批事项共10项,均实行“先照后证”。动态调整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纳入清单的10项抽查项目,分别明确了抽查主体、对象、依据、频次、方式等内容。制定了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确定定向抽查计划、任务。推进涉企检查梳理工作,制发《关于清理各类涉企检查落实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有关任务工作的通知》,组织清理涉企检查工作,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经梳理涉企检查项目共有25项,均于法有据。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印发《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方案》,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现行政策措施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进行清理。2018年清理存量文件20件,其中修改、废止各1件,并对11件增量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完成“减证便民”、证明事项清理等多项清理工作,按照“八个一律取消”原则,对我局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1047项申请材料提出清理意见,经审核确认共取消561项申请资料,精简率达到53.58%。
2.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以婴配食品、乳制品、植物油等为重点,制定工作计划,按月对11个品种开展重点整治。加强药品生产环节治理,研究确定了70种易染色增重药材饮片及其成药品种、易偷工减料品种、国抽不合格和国抽提示有质量风险的重点监管品种名单;对停产药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收回14家停产企业药品GMP证书。部署对全省13家药品类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责令限期整改10家,立案查处2家。开展美容美发行业使用化妆品专项检查,督促美容美发行业规范使用化妆品。开展打击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和无菌植入性等医疗器械专项检查行动,注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37家,立案查处擅自变更经营场所和库房地址、经营使用过期和经营未经注册冷光美牙仪等违法行为81起,依法处理未经网络销售等备案行为6起。开展食品药品网剑行动,邀请阿里巴巴集团平台治理专家和公安厅食药环侦察队骨干全程参与,共监测、筛查网站(网址)3100多个,立案查处6起,责令停产停业11家,取缔无证经营3家,抽样可疑食品药品66组,协调关闭非法网站2家。
二、完善法治建设制度体系,夯实监管工作基础
1.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公开征求意见,并上网发布,接受公众查阅和监督。2018年以来,我局报送省政府法制办前置审查和省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件,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达100%。
2.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先后开展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及时向省政府上报清理意见。废止和宣布失效去年梳理的规范性文件11件。
三、健全行政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严格落实行政决策机制。按照我局出台的“1+8”文件(即1个主体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监管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实施意见》和8个配套文件)的要求,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审查各类文件30余件、政府信息公开30件、局长办公会议题25件、合同审核26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6件。在审核过程,积极听取专家意见,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论证2次,有效地发挥了“外脑”作用。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决策均通过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等法定决策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有效提升了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2.推进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落实法律顾问聘用制度,2018年18名法律顾问专家,积极参与食品药品监管法律事务40余次,对重大决策事项和疑难复杂问题提出相关法律意见,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局机关配备的1名公职律师,积极参加相关案件的法律论证会,发挥了公职律师的作用。
四、不断强化法治监督,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2018年,根据《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规定,于4月下旬组织开展了全省食品药品监督行政资格认证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91名同志食品药品监督专门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合格,并将人员名单报送原省政府法制办,参加通用法律知识考试。
2.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动态记录制度,要求执法工作必须“有迹可循”,确保执法行为有记录、可追溯。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2018年,根据法律的立改废释,修订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及基准,调整共涉及处罚事项49个、基准115条。探索建立食品药品监管案例指导制度,印制了《安徽省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典型案例选编(一)》,第一期选取了15个常见的执法案例予以分析,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指导基层执法办案。
五、依法畅通渠道,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2018年我局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工作职责,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2018年受理行政复议58件,已全部办结, 其中驳回申请、维持28件,确认违法、撤销、变更、责令履职 14件,不予受理2件。认真办理我局为被告的17起行政诉讼案件,按法定期限提交答辩材料、进行举证并出庭应诉,其中9件由原告撤诉,8件被法院裁定驳回。牵头办理被复议案件5件。
2.大力促进社会共治。2018年,全省共接收办理投诉举报咨询建议34225件,比去年增长13%。其中受理12331电话投诉举报19737个,网络投诉举报咨询8143件,信件4566件,走访670件,其他1109件。在受理的投诉举报中,食品类26866件,特殊食品类1972件,药品4032件,化妆品类769件,医疗器械类586件。全省接收的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中存在违法行为1442件,立案468起,移交司法机关17件。查处的违法案件中,符合奖励条件203件,共发放奖励金额17.3万元。
六、聚力法治宣传,强化公众依法办事意识
1.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组织举行5场新闻发布会,协调媒体采访100多次,加强与新华网、安徽交通广播、市场星报等合作,在《新闻早高峰》栏目开设《每周食品药品安全报告》专栏,每周播出一次,每次播出全省食品药品监督抽检结果。我局微信公众号在全国系统排名位居前四,在省直单位评选位居前十。
2.认真组织“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制定《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认真对标对表,高标准完成“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我局被推荐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侯选名单,两人被推荐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候选人。
2018年,虽然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行为个别细节不够规范,药品监管力量不足。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强化工作举措,加大工作力度,健全依法行政工作体制机制,推动药品监管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再上新台阶。
抄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