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健康长寿密码 中医药抗衰老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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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05 / 15
各市、直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的《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吡硫醇注射剂的公告》(2018年第99号)《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吡硫醇注射剂的通知》(国药监药管〔2018〕5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市、直管县局要按照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迅速通知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停止销售使用吡硫醇注射剂,并督促药品经营企业做好协助召回工作。
二、各市、直管县局要认真做好吡硫醇注射剂相关信息登记表填报工作(见附件3),并于2019年1月14日前报省局药化流通监管处。联系人:刘丽君,电话:0551-62999273,邮箱:345597565@qq.com。
附件: 1.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吡硫醇注射剂的公告 点击下载.doc
2.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吡硫醇注射剂的通知 点击下载.doc
3.吡硫醇注射剂相关信息登记表 点击下载.xlsx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