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企业歇业公示(续十三)

中国好中医 188 2023-12-25 08:25:08

安徽东南药业有限公司、安徽普惠医药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安徽东南药业有限公司歇业的申请报告》(东南药办〔2018〕17号)、安徽普惠医药有限公司《歇业申请报告》(普惠〔2018〕9号)及随文交回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原件收悉。按照《关于加强药品经营企业歇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食药监市〔2008〕180号)规定,同意上述公司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歇业。

企业歇业期间,相关市局要加强对上述企业歇业期间的日常监管,督促歇业企业在歇业期间不得开展药品经营活动。如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内需恢复营业,须向企业所地市局及省局提出恢复营业申请。省局委托相关市局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进行检查,检查合格的报省局发还《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恢复药品经营活动。


附件:申请歇业的相关企业信息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2日

           申请歇业的相关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许可证号

GSP

证书号

许可证

有效期至

歇业

期限

安徽东南药业有限公司

汪俊明

皖AA5660011

A-AH14-093

2019.06.29

企业自主确定

安徽普惠医药有限公司

朱慧慧

皖AA5580469

A-AH15-134

2020.10.06

企业自主确定


小资料: 申请歇业的相关企业信息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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