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还安徽逸峰制药有限公司药品GMP证书的通知 (皖食药监药化生秘〔2017〕555号)

中国好中医 169 2023-12-25 08:23:41

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安徽逸峰制药有限公司恢复生产存在缺陷项目整改核实的报告》收悉。经你局对该企业的整改复查和省局全面GMP检查,企业已完成对省局中药饮片生产物料控制专项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基本达到药品GMP要求。经研究,同意发还安徽逸峰制药有限公司《药品GMP证书》。

    鉴于该企业机构人员发生重大变更,部分验证工作未如期开展,请你局加强《药品GMP证书》发还后的管理,对企业直接口服饮片、毒性饮片恢复生产前的条件进行确认,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组织生产。省局将根据需要适时对企业发还证书后生产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中药饮片质量安全。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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