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配2006年度中华慈善总会捐赠医疗设备的通知

中国好中医 58 2023-12-21 08:23:55

国中医药医函〔2006〕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局中医处:

   为进一步提高中医医疗机构装备水平,2006年度中华慈善总会向中医系统提供了2000万元的捐赠,用于资助全国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下同)购置医疗仪器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捐助对象:

   1.政府举办的中医医院。

   2.原则上不安排省级中医医院。

   3.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受到查处的中医医院不予安排。

   二、操作程序:

    1.由各省(区、市)中医管理部门按照捐助设备分配表(附件1)将本省(区、市)接受的捐助设备分配到具体单位。

    2.接受单位按2006年捐助设备清单(包括名称、价格、功能等,见附件2)中所列设备,选择一种报本省(区、市)中医管理部门。

    3.各省(区、市)中医管理部门将本省(区、市)拟接受的设备情况汇总后填报捐助医疗设备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4.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将各省(区、市)上报的设备需求情况汇总,送中华慈善总会慈善医疗阳光救助工程办公室。

    5.由中华慈善总会慈善医疗阳光救助工程办公室通知各接受单位实地查看所需设备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其他事项:

    1.各设备接受医院须按附件1中的“医院实付金额”支付设备款。

    2.上报后的设备需求单位、设备名称、规格、配置、数量请勿随意变更,以免影响整个项目计划的执行。

    3.关于设备的详细情况,请咨询中华慈善总会慈善医疗阳光救助工程办公室(联系人:王庆兰,联系电话:010—88202586)。

    4.请各省(区、市)中医管理部门于2006年6月20日前将统计结果一式两份及电子文件报送我司一处,逾期不报,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 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刘文武   董云龙

    联系电话:010—65955519,010—65063322—6804

   传    真:010—65930820

    电子邮件:yizhengsiyichu@126.com

    附件:1.各省(区、市)捐助设备分配表

          2.2006年捐助设备清单

          3.各省(区、市)捐助医疗设备汇总表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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