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爱尔眼科医院涉嫌商业贿赂被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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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11 / 25
国中医药办发〔2006〕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充分肯定中医药科技管理所取得的成绩,提高中医药科技管理水平,提高科技管理队伍素质,充分发
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我局决定开展中医药科技管理先进单位和优秀工作者评选活动,表彰近10年来在中医
药科技管理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奖励类别
设科技管理先进集体和科技管理优秀工作者两个类别。
(二)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面向各级各类中医药管理部门及各级中医药医疗、科研、教育、企业单位的科技管理部门,优秀
工作者面向全国中医药各级各类从事科技管理的工作者。
(三)表彰名额
先进集体50个,优秀工作者100名。
二、评选条件
(一)科技管理先进集体
1.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
2.有本部门本单位科技发展计划和专门的科技经费;
3.有本部门本单位向临床和生产转化的科技成果;
4.科技管理制度健全,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制度;
5.科技档案管理规范完善;
6.能够创造性地进行中医药科技管理,为提高本部门本单位中医药科技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科技项
目立项、过程监管、成果转化等方面成绩突出,在科研管理中发挥了良好的服务作用;
7.科技管理人员政治坚定,素质优良,诚实守信,求真务实,认真履行职责,善于与有关部门和单位沟
通合作。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创新意识强,表现了较强的科研管理能力和较高的科技管理水平。
(二)科技管理优秀工作者
1.热爱中医药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廉洁自律,诚实可靠;
2.能够学习掌握科技管理知识,具有较高的科技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发表过至少一篇科技管理文章或
受到过表彰,得到本单位及本地区的公认。
3.在科技管理中开拓创新,提出的管理举措或设计的项目活动,对本省本单位的科技管理工作起到了积
极作用。
4.善于发挥专家作用和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科技管理工作成绩突出。
5.目前在岗、连续从事中医药科技管理工作5年以上。
三、评选程序
(一)各省(区、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和局直属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按照限额要求,组织推荐2个
先进集体候选单位(请排序)和3名优秀工作者候选人。
(二)《中医药科技管理先进集体推荐表》、《中医药科技管理优秀工作者推荐表》(附件1、2)分别由所
在单位、所在省(区、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或局直属单位审核盖章,报我局科技教育司。
(三)我局组织专门评选小组,根据各省(区、市)、直属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评选,经审定后将拟表
彰的名单在我局政府网上公示7天。
(四)我局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分别授予“中医药科技管理先进集体”和“中医药科技管理优秀工作者”
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四、有关要求
(一)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逐级上报。评选对象
要有广泛的代表性,优秀个人适当考虑少数民族和妇女比例。
(二)各省(区、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和局直属单位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在评选工
作中,坚持实事求是,保证推荐质量,不搞平衡和照顾,按照评选条件,真正把成绩突出的科技管理集体和个人
评选出来。
(三)各省(区、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和直属单位于5月31日前,将推荐评选情况报告并科技管理先
进集体、优秀工作者的《推荐表》一式3份报送我局科技教育司。其中事迹材料不超过1500字。
(四) 《中医药科技管理先进集体推荐表》、《中医药科技管理优秀工作者推荐表》可在我局网站(网址http://www. satcm.gov.cn )上下载。
联系人:陈梦生
联系电话:010-65955357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教育司
邮政编码:100026
附件:点击下载
1.中医药科技管理先进集体推荐表
2.中医药科技管理优秀工作者推荐表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