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物流】中药材现代物流标准化体系建设概况与建议

中国好中医 611033 2023-12-06 07:47:27

中药材现代物流标准化体系建设概况与建议

方玉强1,关丰2,温再兴1*

(1.全国中药材物流专家委员会,北京 100801;

2.中国仓储协会中药材仓储分会,北京 100801)


在介绍中药材现代物流标准化体系建设的背景及已出台或起草的中药材物流标准的核心内容的基础上,对中药材现代物流标准化体系建设提出了几点建议:①贯彻实施相关标准,实行专项认证;②为中药材专业仓库建设提供相应的仓储用地;③为中药材仓库与信息系统建设提供资金支持;④加强行业管理与行政监督。

中药材是我国中医药发展的物质基础,在医疗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逐渐受越来越多的国家关注和接受[1-2]。随着中药产业的现代化发展,中药材国内外市场需求逐渐扩大,中药材物流面临着难得的市场发展机会[2]。然而,我国中药材物流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普遍存在着物流基础薄弱、物流技术水平偏低、信息管理落后、包装标准化单一等问题[3-4]。中药材传统物流模式已不能满足医药市场需求[5-6]。因此,必须加快中药材现代物流发展。本文主要介绍中药材现代物流标准化体系建设的背景、已出台或起草的中药材物流标准的核心内容以及对中药材现代物流标准化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旨在推进中药材现代物流标准的普及、促进中药材物流的发展、提高企业的物流管理能力以及规范中药材流通秩序等方面提供参考和建议。

1 中药材现代物流标准化体系建设的背景

1.1 国务院提出中药材现代物流建设要求

2015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12部委《关于中药材保护与发展规划(2015-2020)》(以下简称《规划》),其中,商务部主管商贸流通,主要承担《规划》中两项“发展目标”:一是到2020年中药材现代生产流通体系初步建成;二是流通环节中药材规范化集中仓储率要达到70%;以及涉及承担《规划》中三项“主要任务”:一是完善200种常用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制订中药材初加工、包装、仓库、仓储、养护标准;二是建设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在全国规划和建设25个中药材仓储物流中心;三是建立中药材从种植到销售使用全过程的追溯体系。

1.2 商务部明确中药材现代物流建设任务

商务部在《关于加快推进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商办秩函[2014]80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提出6项建设任务:一是建设中药材产地加工基地,推广专业、规范的中药材干燥处理技术;二是规范中药材包装,在包装标识中记录与中药材质量有关的种植、交易主体等有关信息;三是建设中药材集中仓储配送网络,主产区为主,销售区中转仓储为辅,构成全国网络;四是推广应用现代物流管理与技术,消除磷化铝熏蒸、硫磺熏蒸,推广气调养护、低温养护等技术;五是完善中药材专业市场的配套物流服务等功能;六是鼓励资本运作,做强做大中药材仓储物流企业。要实现上述任务必须制定一系列的标准,通过行业的标准化管理,逐步实现中药材物流现代化的目标。

为了落实《指导意见》任务要求,2013年4月,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委托中国仓储协会、中国中药协会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研究》的课题研究,根据课题研究结果,商务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同时,由中国仓储协会、中国中药协会组织申报,商务部提出并归口,目前已开展第一批中药材物流“5+1”标准的制定,包括5项行业标准,即:《中药材仓库技术规范》、《中药材仓储管理规范》、《中药材气调养护技术规范》、《中药材产地加工技术规范》、《中药材包装技术规范》;1项国家标准《中药材物流质量管理规范》。下一步拟启动第二批标准的制定。目前确定了2个标准:《中药材电子商务服务规范》、《中药材流通追溯技术规范》。

2 中药材物流相关标准的核心内容

目前,第一批中药材五项物流相关行业标准中,《中药材仓库技术规范》、《中药材仓储管理规范》已经商务部批准发布,并于2015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中药材气调养护技术规范》已经提交了报批稿,正待商务部批准发布;《中药材产地加工技术规范》、《中药材包装技术规范》已经立项,是商务部2015年流通标准计划其中的两项。1项国家标准《中药材物流质量管理规范》,有关专家和企业正在研究制定。

2.1 《中药材仓库技术规范》的核心条款

①适用于中药材经营企业、中药饮片企业与从事中药材仓储经营的物流企业新建改建扩建的中药材仓库;②中药材仓库应根据中药材物流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依据中药材主产地与交易市场集中存储中药材的需求,选择交通便利的地点进行合理规划、集中建设;③规划建设中药材仓库,应依据各类中药材的不同理化特性与气候条件选择合适的专业仓库类型(中药材常温库、阴凉库、低温库);④规划建设中药材仓库,应依据储存中药材的种类、批量、周转频次,并考虑物流效率与效益等因素,选择合适的仓库建筑类型(平房库、楼房库、立体库);⑤中药材仓库的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 m2(低温库除外),中药材公共仓储经营企业的仓库总面积不少于2万m2。库区道路及功能布局参考GB/T 28581;⑥中药材常温库与阴凉库的地面、墙体等应有防潮、隔热、通风等设施与技术措施。

2.2 《中药材仓储管理规范》的核心条款

①适用于中药材经营企业、中药饮片企业与从事中药材仓储经营的物流企业的中药材仓储管理;②中药材仓储管理,应根据《中药材仓库技术规范》与中药材的特性分别选择中药材常温库、阴凉库、低温库进行储存。中药材不得露天储存;③中药材仓储管理,应具备中药材验收入库、在库管理、在库养护、出库发货等服务功能;④中药材仓储管理,应使用仓储管理系统(WMS)对中药材仓储的全过程实施管理;⑤中药材仓储管理,应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从事中药材仓储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⑥中药材仓储管理,应以保障中药材质量为目的,建立仓储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仓储作业流程与操作规范;⑦中药材在储存过程中不得滥用硫磺熏蒸,储存30 d以上的中药材应采用气调储存等养护方法。

2.3 《中药材气调养护技术规范》的核心条款

①适用于中药材的贮存养护活动;②在流通或仓储养护过程中易发生虫蛀、霉变、变色、泛油等变质现象,或贮存时间≥30 d的中药材,宜采用气调贮存养护;③同批次数量较大、储存时间≥30 d的中药材宜采用气调垛位密封;形态规则、周转频率较快及运输过程易变质的中药材宜采用气调箱密封;周转快、单批次数量少、零售的中药材宜采用气调包装袋密封;④使用气调贮存养护的中药材水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要求,其外观应符合《中药材仓储管理规范》6.1中药材外观检查要求;⑤气调贮存养护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杀虫防霉期,气调密封环境内的氧气浓度应≤2%,二氧化碳浓度≥5%,相对湿度调控在45%~75%之间,且该状态保持时间应≥30 d;第二阶段是品质保持期,应根据被储中药材的特性及使用需求,将气调密封环境内的氧气浓度调控在≤10%。二氧化碳浓度保持在≥5%,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

2.4 《中药材产地加工技术规范》的核心条款

①适用于中药材经营企业、中药饮片企业与中药材仓储物流企业的中药材初加工活动;②相关企业应当建设规模化的中药材产地加工(含清洗、除去杂质和非药用部分、干燥、分级等)基地(场所),为药农提供中药材初加工服务;③中药材产地加工基地应当与中药材产区的仓储基地配套建设,方便加工后的中药材就近储存;④中药材干燥应当选用合适的技术,避免占用马路暴晒;⑤中药材初加工过程中不得滥用硫磺熏蒸。

2.5 《中药材包装技术规范》的核心条款

①适用于中药材流通过程中的运输包装;②中药材初加工与仓储物流企业应当提供中药材包装服务;③中药材包装,应当根据中药材的特性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与包装方式,直接使用其他物品的旧包装或无包装的中药材不得进入流通;④中药材包装,应当根据单元化的包装模数与中药材特性,选择相应的包装规格尺寸;⑤中药材包装容器(袋)应当印刷或粘贴中药材的品名、企业名称、等级等经营信息与储运图示标志;⑥中药材包装容器(袋)应当在指定位置印刷或粘贴统一的编码(条形码或二维码),反映中药材种植、交易主体与中药材质量等相关信息。

3 中药材现代物流标准化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3.1 贯彻实施相关标准,实行专项认证

为了保障中药材的物流质量,保障中药材流通中的品质,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可以对中药材仓储企业的服务质量、对中药材经营企业的仓储质量实行专项质量认证,即GWP认证。只有通过专项认证的企业才能开展中药材仓储业务与社会化仓储服务。

商务部作为药品与中药材流通的主管部门,同时鉴于中药材只是中药的原材料、还不是药品。因此,建议由商务部直接组织GWP认证,或者授权相关行业协会根据相关标准与认证办法组织GWP认证。

3.2 为中药材专业仓库建设提供相应的仓储用地

商务部应当与国土资源部协商,对符合中药材仓库网点布局规划,在中药材主产地、中药材大型交易市场,建设规模化的中药材仓库,当地政府应当优先供应仓储用地。鉴于中药材仓库设施的公共性与公益性,建议对中药材仓储用地的价格给予优惠,至少按现行的“工业(仓储)用地”类别,以当地土地基准地价、定向供应给专业化的中药材物流企业、大型中药材经营企业、中药材交易市场。

3.3 为中药材仓库与信息系统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对于通过GWP专项认证的企业,在建设专业化、社会化、规模化的中药材仓储设施时,建议国家给予专项财政资金补助。经预算,新建200万平米的中药材公共仓库,并配套相应的设备与技术(含信息系统),共需要40亿元。建议政府给予支持。

3.4 加强行业管理与行政监督

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加强行业管理与行政监督:①引导药农与产地个体商户委托专业公司进行集体中加工与仓储。②加强对中药材交易市场的行政监管。③引导进入中药材专业市场的个体商户委托专业公司进行集中仓储养护管理。④加强对中药材第三方物流公司的行政监管。

4 结束语

中药材的物流方式从传统向现代化转变是中药材物流发展的趋势,有助于提高中药材流通的效率和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建立健全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应当立足我国中药材种植、流通与物流中的实际情况,在政府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与各类企业主体的积极性,从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全局与中药材供应链的全过程统一规划,逐步建立健全中药材初加工、包装、仓储、运输等各环节的标准体系,大力培植专业化社会化中药材仓储物流企业,重点推动中药材初加工、包装与仓储养护的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改造、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加工、包装与仓储设施设备和先进的养护技术、信息技术,并实行政府主管部门对中药材物流全过程的监管。总之,中药材的现代物流体系的建设仍处于初级阶段,如何进一步提高中药材现代物流的整体水平,仍需行业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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