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在黄山等地试点并在全省推行的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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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8 / 17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
违法广告公告
(2013)第10期
为加强药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曝光力度,按照《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及《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相关要求,现将2013年10月份监测到的全省部分媒体刊播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予以公告(见附件)。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充分发挥地市级广告监测网的作用,对广告监测系统监测到的严重违法广告数据及广告样件要认真核实,并及时将监测到的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对本地违法广告监测结果,要及时向当地宣传、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通报,必要时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同时将处理结果上报省局。
附件:10月份全省部分媒体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汇总表点击下载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