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连平县国大药房有限公司市场店《药品经营许可证》被注销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14日,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至2023年4月14日,该局已依法注销连平县国大药房有限公司市场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14日,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至2023年4月14日,该局已依法注销连平县国大药房有限公司市场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