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整体绩效自评结果的通报

中国好中医 101 2023-12-19 16:43:30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3〕1号)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转移支付基本情况

  (一)政策概况。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18〕67号),对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等方面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进行了划分,中医药传承与发展列为共同财政事权。自2019年起,取消了医疗卫生领域的多项专项转移支付,整合设立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其中,不再单独设立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将中医药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列入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二)资金情况。财政部会同我局于2021年10月、2022年4月先后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预算35.63亿元。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是进一步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支持组建34支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完善救援队伍物资装备配备,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支持211个“两专科一中心”(每家县级中医医院建设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建成1个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建设,切实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支持9017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持续提升中医药基层服务能力。支持78家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提升中医医院康复服务能力。支持252个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提高中医临床疗效和重大疑难疾病诊疗水平。

  二是持续推进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培养30191名中医药特色人才,打造321个中医药重点学科、175个中医药临床教学基地、1180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和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不断提升中医药人才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加强中医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完成中医药监督执法专家智库组建,完成167个中医药监督执法典型案例推选,进一步提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中医监督执法水平。

  三是持续增强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支持51个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推进技术传承、文化传承、人才传承、转化应用,促进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创新发展。支持13家少数民族医医院制剂能力建设,改善制剂室条件、提高制剂配技能力等,加强少数民族医疗机构的应用和推广。支持31个中医药古籍修复能力建设项目建设,开展中医药古籍修护工作,完成一批中医药古籍修复。支持77个基于重点研究室研究领域的中医临床疗效提升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重点研究室条件能力建设,促进中医药多学科研究能力提高。支持30个中药质量保障项目建设,充分运用全国中药材供应保障平台,推进中药材追溯体系建设,扩大追溯体系覆盖范围,持续提升中药材质量水平。

  四是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支持中医药经典普及、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建设、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监测等1761项中医药文化项目,进一步拓宽中医药文化传播覆盖面和中医药文化影响力,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不断提高。在全国开展健康中国中医药专项行动,推进中医药健康生活方式,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贡献中医药力量。

  三、绩效自评结论

  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整体绩效自评分数为93.81分,自评等级为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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