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爱尔眼科医院涉嫌商业贿赂被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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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11 / 25
陈冯富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标准引领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国家战略,也是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新实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开放创新发展”。我局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方案(2020-2025年)》,提出构建粤港澳中医药共商共建共享体制机制,加快形成中医药高地建设新格局。
一、关于推进标准融合发展的建议
国家药监局支持粤港澳三地在中药检测和中药材标准研究等领域不断深化交流与合作。为加快支持香港在中药检测及标准研究领域的发展,国家药监局港澳台办公室与香港卫生署签署《关于中药检测及标准研究领域的合作安排》,为香港中药材检测进一步提供技术支持,助力香港加快提升中药质量及安全水平。支持国家药监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与广东省药监局、横琴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共同搭建中医药政策和技术研究、交流、传播平台,开展中医药标准和国际交流策略等政策和技术研究,推动中医药标准融合发展和标准化、现代化、国际化。
二、关于推动产品研发和审批的建议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等印发《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探索建立互动互利的药品医疗器械合作新模式。支持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和医疗器械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建设,并委托广东省药监局开展港澳已上市外用中成药进口审评审批,简化外用中成药进口注册流程,缩短外用中成药进口上市审批时间,已有5个品种的港澳已上市优质传统外用中成药获批在内地注册上市。同时,国家药监局积极在粤港澳大湾区推进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改革,以全球视野开展我国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推动监管的国际化。通过支持港澳已获药品进口注册证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将在港澳生产的药品转移到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进行生产和上市,充分发挥港澳对接国际创新要素的优势和大湾区内地创新转化及产品制造的优势,进一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医药产业深度融合。
三、关于加强人才交流的建议
国家药监局历来重视对港澳地区中医药领域专家的培养和选用。在新一届药典委员的遴选工作中,组织国家药典委员会吸纳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专家参与2025年版《中国药典》的修订工作,为粤港澳大湾区中药标准提高工作提供技术与人员培养保障。我局支持将4名澳门中医师与2名香港中医师纳入青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支持50多名澳门中医师在大湾区内地城市执业,支持开展大湾区内地公立医疗机构招聘港澳中医师试点工作,在广州、深圳、珠海首批试点招录了11名港澳注册中医师。
四、关于加强平台建设的建议
一是积极支持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建设。支持产业园承担“中医药产品海外注册公共服务平台(横琴)”“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等建设任务,运用“以医带药”模式推动中医药国际化发展,重点推进中医药产品进入葡语国家。二是支持在香港建设首家中医医院及政府中药检测中心,支持澳门卫生局成立中药服务发展厅。三是成立横琴粤港澳中医药政策与技术研究中心,解决粤港澳三地中医药产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政策、技术方面的困难和瓶颈,推动中医药的标准化及国际化。四是支持澳门中药质量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成立“中药质量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数字中心”,支持与四川、陕西、山东、宁夏、广东的种植基地和地方政府签订天然资源数字信用服务协议。五是推动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建设中药国际标准权威研究机构,提升广东省港澳中药检定联合实验室的平台效应,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中药领域的平台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与各部委联动,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方案(2020—2025年)》等重要文件精神,加强粤港澳三地联动,加大对相关平台建设支持力度,共同构建粤港澳中医药共商共建共享体制机制,加快提升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构建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良好格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