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元阳县中医医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违法被处罚

驻外采编 604558 2024-05-06 11:35:51

  国家药监局通报: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医疗器械安全巩固提升工作,持续加强医疗器械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医疗器械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了一批重大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械安全。现将6起医疗器械违法案件典型案例信息公布如下。
  
  其中,云南红河州元阳县中医医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如下:

2023年9月20日,云南省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元阳县中医医院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使用过期医疗器械“α-羟丁酸脱氢酶测定试剂盒”等产品,涉案货值金额11372.8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2023年12月19日,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没收涉案产品、罚款56864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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