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推进社区成为中医药发展主阵地

中国好中医 163057 2024-04-26 16:54:32

上海浦东新区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推进社区成为中医药发展主阵地

时间:2024-04-19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2版  作者:张昕

本报讯(记者张昕)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优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发展中医药产业等7方面27项任务,积极发挥中医药在健康服务中的独特作用。

《意见》指出,以区内市级中医医疗机构为龙头,区级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社会办医疗机构为补充,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支持具备条件的专科医院转型中西医结合医院,推进中医药融入社区健康服务一体化发展,推进社区成为中医药发展主阵地,实现中医药在家庭医生团队服务中的全覆盖。创新中医全科服务模式,强化社区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品牌建设。推动中医药与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社区公共服务相衔接。构建以“区域+专科专病”为特色,点面结合、全专互补的中医医联体模式。

《意见》明确,实施中医药临床强优行动,支持建设区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特色优势专科、中医非药物疗法示范中心和区域性中医药专病诊疗中心。完善中西医临床协作长效机制和中西医会诊、多学科联合门诊、联合查房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传染病中西医结合防治网络,扩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内容,探索建立治未病基本处方库。促进中医药技术方法在养老、儿科、康复服务中的推广应用。开展中医经典病房、中医护理门诊、中医日间医疗服务试点,推广“一人一方”中药成药化新剂型服务。

在发展中医药产业方面,《意见》提出,促进中医药产品全链条式发展,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成药质量监管,开展中医师处方应付和中药炮制的培训。支持中医药与休闲旅游、科普教育、文化创意产业等融合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养生保健机构,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的企业经营范围使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相关表述。

《意见》指出,优化中医药学科规划布局,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与引进,完善中医药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构建中医药多学科交叉、国际合作的协同创新体系,支持建设中医药共性关键技术、产品研发、成果转化和应用示范平台,加强浦东新区中医药创新促进中心功能建设,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

《意见》还指出,助力上海市引领长三角区域成为全国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新高地。深入开展对口支援和合作交流,提升受援地中医药发展水平。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中医药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医药技术和方案与援外项目有机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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