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在黄山等地试点并在全省推行的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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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8 / 17
依据《安徽省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省药监局确定了2023年以来新增医疗器械注册人和新增品种需要变更的医疗器械注册人监管级别,现予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2023年新增医疗器械注册人和新增品种需要变更的医疗器械注册人监管级别表.doc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