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在黄山等地试点并在全省推行的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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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8 / 17
关于湖北药丰大药房有限公司暂停药品经营活动的通告(2023年第6期)
湖北药丰大药房有限公司申请暂停药品经营活动,暂停经营期间,企业一律不得开展药品经营活动。如需恢复药品经营活动,应当按照《湖北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管理规定》通过药品GSP符合性检查。
为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申请暂停药品经营活动的企业信息予以通告。
附:申请暂停药品经营活动的企业名单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7日
附件:
申请暂停药品经营活动的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证书编号 |
经营方式 |
注册地址 |
1 |
湖北药丰大药房有限公司 |
鄂BA0271132 |
零售连锁 |
武汉市江汉区姑嫂树路与后湖路交叉路口(原江汉区汉兴街姑嫂树路10号)京华国际B座栋/单元8层(14)、(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