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在黄山等地试点并在全省推行的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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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8 / 17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该局已依法注销清远百康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清城天湖郦都店等2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