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公告(2023年第13号)

中国好中医 76 2023-12-25 08:46:03

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2004年第9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年第37号修改)规定,经持证企业主动申请,我局同意注销合肥益丰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自注销之日起,企业须依法停止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服务活动,请社会各界监督。

 

业名称

网站名称

证书编号

服务

性质

网站域名

IP地址

注销

日期

合肥益丰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合肥益丰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皖)-经营性-2021-0020

经营性

gdlirenyiyao.cn

47.116.70.231

20230712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0713  

上一篇: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销2张《药品经营许可证》
下一篇: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和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情况公示
相关文章
返回顶部小火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