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公告(2023年第11号)

中国好中医 52 2023-12-25 08:45:01

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2004年第9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年第37号修改)规定,经持证企业主动申请,我局同意注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详见注销清单)。自注销之日起,企业须依法停止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服务活动,请社会各界监督。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注销清单

业名称

网站名称

证书编号

服务

性质

网站域名

IP地址

注销

日期

安徽佑众大药房有限公司

安徽佑众大药房有限公司

(皖)-非经营性-2020-0018

非经营性

www.ahyzdyf.com

45.248.3.12

2023年56

安徽华源佑众医药有限公司

安徽华源佑众医药有限公司

(皖)-非经营性-2020-0007

非经营性

ah-hyyz.com

38.143.3.12

2023年56

 

特此公告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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