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结果送达告知书(安徽药监送告A〔2023〕7号)公告

中国好中医 66 2023-12-25 08:44:58

安徽省泽华国药饮片有限公司:

标示你单位生产的酸枣仁(炒酸枣仁)(批号210501),在国家药品抽检中按标准检验,水分检验结果为不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报告书编号为YP20231195。

因联系不到你单位人员,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检验结果(检验报告书编号为YP20231195),请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机关领取检验结果,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如你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可以自公告期满后七日内,向原药品检验机构或者上一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指定的药品检验机构申请复验,也可以直接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指定的药品检验机构申请复验。逾期申请复验的,药品承检机构将不再受理;逾期不复验的,视为放弃复验。

对标示为你单位生产的产品真实性有异议,或对该产品有其他陈述或申辩的,可在自公告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你单位所在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者视为放弃陈述或申辩。

特此送达、告知。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二分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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