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的化妆品检出不合格 广东珍宝健康日用品科技有限公司被处罚

中国好中医 42 2023-12-25 08:44:26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获悉,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东珍宝健康日用品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鹤市监处〔2023〕308号。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经查证,广东珍宝健康日用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X02124112022的琴叶生姜防脱发强根保养洗发水(批准文号:国妆特字G20170993,型号规格:750ml/瓶,限用日期:2025-11-24)共124支,其中1支用于出厂检验,3支用于留样,生产成本5.3元/支,销售价格7.5元/支,销售120支。经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对该批次的琴叶生姜防脱发强根保养洗发水进行检验,检出批件与标签未标示的防腐剂:苯甲酸,结论为不合格。在收到上述批次产品不合格的检验报告后,广东珍宝健康日用品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发出召回声明,未收到召回产品。因此,广东珍宝健康日用品科技有限公司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货值为900元,获违法所得900元。 

经查证,广东珍宝健康日用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X00712012022的Camtin Kinit 斯琦酸性蛋白修护滋养霜(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0283392,包装规格:1L/瓶,限期使用日期:2025/01/12)共316支,其中3支用于出厂检验,1支用于留样,生产成本6.2元/支,销售价格8.82元/支,销售312支。经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批次的Camtin Kinit 斯琦酸性蛋白修护滋养霜进行检验,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结果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规定。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结果不符合规定。在收到第一次不合格的检验报告后,广东珍宝健康日用品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发出召回声明,未收到召回产品。因此,广东珍宝健康日用品科技有限公司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货值为2751.84元,获违法所得2751.84元。

广东珍宝健康日用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化妆品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琴叶生姜防脱发强根保养洗发水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生产不符合化妆品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广东珍宝健康日用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Camtin Kinit 斯琦酸性蛋白修护滋养霜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生产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东珍宝健康日用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651.84元,上缴国库;处以罚款人民币35000元,上缴国库。本案罚没款合计人民币38651.84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珍宝健康日用品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784590053320K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麦海润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鹤市监处〔2023〕3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违法事实

经查证,被处罚人生产批号为X02124112022的琴叶生姜防脱发强根保养洗发水(批准文号:国妆特字G20170993,型号规格:750ml/瓶,限用日期:2025-11-24)共124支,其中1支用于出厂检验,3支用于留样,生产成本5.3元/支,销售价格7.5元/支,销售120支。经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对该批次的琴叶生姜防脱发强根保养洗发水进行检验,检出批件与标签未标示的防腐剂:苯甲酸,结论为不合格。在收到上述批次产品不合格的检验报告后,被处罚人于2023年9月4日发出召回声明,未收到召回产品。因此,被处罚人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货值为900元,获违法所得900元。 经查证,被处罚人生产批号为X00712012022的Camtin Kinit 斯琦酸性蛋白修护滋养霜(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0283392,包装规格:1L/瓶,限期使用日期:2025/01/12)共316支,其中3支用于出厂检验,1支用于留样,生产成本6.2元/支,销售价格8.82元/支,销售312支。经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批次的Camtin Kinit 斯琦酸性蛋白修护滋养霜进行检验,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结果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规定。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结果不符合规定。在收到第一次不合格的检验报告后,被处罚人于2023年8月1日发出召回声明,未收到召回产品。因此,被处罚人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货值为2751.84元,获违法所得2751.84元。

处罚依据

被处罚人生产不符合化妆品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琴叶生姜防脱发强根保养洗发水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生产不符合化妆品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被处罚人生产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Camtin Kinit 斯琦酸性蛋白修护滋养霜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生产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651.84元,上缴国库;   二、处以罚款人民币35000元,上缴国库。 本案罚没款合计人民币38651.84元。

罚款金额(万元)

3.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386518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0-27

处罚机关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查询发现,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曾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一则通告,要求停止经营11种未经注册或备案化妆品,标识为广东珍宝健康日用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Q&B琴叶红橙靓肤沐浴露”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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