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在黄山等地试点并在全省推行的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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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8 / 17
山东泽康医药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对该企业采取了暂停销售药品的风险控制措施。现该企业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通过现场复查,基本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决定解除暂停销售药品的风险控制措施。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