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直接换发“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类别《安徽省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名单的公告

中国好中医 258 2023-12-25 08:11:52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药局《关于统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证件的通知》(皖府法〔2014〕36号)规定,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因客观原因经本单位同意不参加资格认证统一考试的,现持有省政府制发的“食品药品监督”种类的行政执法证件,且证件仍在有效期限的,可以直接申请换发“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类别的《安徽省行政执法证件》。现将各(市、区)市场监管局上报、并经各市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通过的申请直接换发“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类别《安徽省行政执法证件》部分人员名单通过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附件: 全省食药监系统直接换发“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类别《安徽省行政执法证件》部分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全省食药监系统直接换发“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类别《安徽省行政执法证件》部分人员名单2点击下载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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