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在黄山等地试点并在全省推行的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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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8 / 17
根据省纪委印发的《安徽省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标准》、省局制定的《关于深入推进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第二批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以来全系统共有40多个单位推荐申报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第二批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经驻局纪检组监察室书面审查、部分实地抽查并报请省局主要领导同意,认为下列2个单位为廉政文化建设标兵单位,23个单位基本符合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标准,拟作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第二批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候选单位(名单附后)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有意见,请及时向省局纪检组监察室提出。
公示时间:2013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
监督电话:0551-62999292、62999293
电子邮件:liwen@ada.gov.cn,lyh666@ada.gov.cn。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11月29日
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第二批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候选单位名单
一、廉政文化建设标兵单位(2个)
利辛县局、芜湖市镜湖区食品药品监督所(今年4月份已被省纪委、省监察厅命名为“全省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
二、廉政文化进机关(18个)
芜湖市局、铜陵市局;临泉县局、固镇县局、郎溪县局、当涂县局、霍山县局、天长市局、宁国市局、广德县局、蒙城县局、全椒县局、舒城县局、无为县局、望江县局、太湖县局、砀山县局、霍邱县局。
三、廉政文化进院所(中心)(5个)
淮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宿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滁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