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在黄山等地试点并在全省推行的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
208350
2024 / 08 / 17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101号)和《关于药品GMP证书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办安函〔2011〕269号)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安徽安村中药开发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要求,现予公布《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延续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10月14日
附件: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延续目录(第35号)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认证机关 |
认证范围 |
现场检查时间 |
检查员 |
原GMP证书编号 |
GMP证书延续时间至 |
1 |
安徽安村中药开发有限公司 |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净制、切制) |
2013年6月17日至19日 |
祁 雷、江 浩、施志顺 |
皖J0238 |
201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