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在黄山等地试点并在全省推行的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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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8 / 17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2023年(2号)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我局已依法注销广东华夏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清城区阳光分店等3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