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在黄山等地试点并在全省推行的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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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8 / 17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10号)要求和相关规定,经统一考试、专业测试、考察体检等程序,确定如下拟聘人员,现予以公示:
拟招聘单位 |
姓 名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备 注 |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
邢薇薇 |
中国药科大学药学专业 |
本科 学士 |
刘晓华 |
安徽医科大学药学专业 |
本科 学士 |
|
安徽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
吴迪 |
中国药科大学药剂学专业 |
研究生 硕士 |
公示时间为7月24日至7月30日。在公示期间,对拟招聘人员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以书面等方式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反映,举报电话:0551-62999219。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