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在黄山等地试点并在全省推行的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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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8 / 17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101号)和《关于药品GMP证书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办安函〔2011〕269号)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安徽宏业药业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要求,现予公布《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延续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延续公告》(第27号)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三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
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延续公告(27)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认证机关 |
认证范围 |
现场检查 时间 |
检查员 名单 |
原GMP 证书号 |
GMP证书延续时间至 |
1 |
安徽宏业药业有限公司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小容量注射剂 |
2013年1月19日--21日 |
李 涛、刘 丽、孙凌云 |
J4583 |
2013年12月31日 |
片剂、硬胶囊剂。 |
皖J0236 |
201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