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在黄山等地试点并在全省推行的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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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8 / 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照我局颁布的《安徽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管理办法》,经按程序进行现场检查和审核批准,现发布阜阳市中医医院《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审查公告》(见附件),公告审查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3年1月11日至2013年1月16日止。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551-62999262
传 真:0551-62999270
地 址:合肥市太湖路与马鞍山路交叉路口省政务大厦B座
邮政编码:230023
电子邮件:zhy505@ada.gov.cn
特此公告。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1月11日
附件:
医疗机构名称 |
阜阳市中医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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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阜阳市中清路2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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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制地址 |
阜阳市中清路2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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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锦 |
制剂室负责人 |
李磊 |
医疗机构类别 |
中医(综合)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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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范围 |
颗粒剂、丸剂、洗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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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编号 |
皖20130020H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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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有效期 |
自2013年1月17日至201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