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MP认证公告(2012年第7号)

中国好中医 41 2023-12-25 08:05:52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批准,蚌埠东方气体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发给《药品GMP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药品GMP认证目录(2012年第7号)

证书   编号

企业名称

地址

认证范围

认证日期

有效

期至

发证机关

AH20120028

蚌埠东方气体有限公司

蚌埠市朝阳路桥北800米

医用氧(气态)。

2012年5月29日

2017年5月28日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 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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