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在黄山等地试点并在全省推行的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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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8 / 17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批准,蚌埠东方气体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发给《药品GMP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药品GMP认证目录(2012年第7号)
证书 编号 |
企业名称 |
地址 |
认证范围 |
认证日期 |
有效 期至 |
发证机关 |
AH20120028 |
蚌埠东方气体有限公司 |
蚌埠市朝阳路桥北800米 |
医用氧(气态)。 |
2012年5月29日 |
2017年5月28日 |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 五月二十九日